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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日报》报道中美税法高级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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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税并轨对引进外资影响不大

    文/何燕李子娜整理

    背景

      当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正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审议的时候,8月30日在北京大学举行的“中美税法高级论坛”上,官方和学术界人士则把焦点转向了企业所得税法。目前我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分别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即我国对内、外资企业分别立法、分别调整,据初步测算,目前我国内资企业实际所得税税率为22%,但外资企业仅有11%。在论坛上“两税合并”成为所有与会人员的共识。特将论坛部分嘉宾的精彩言论整理刊载,以飨读者。

   

      两税并行弊端日益明显

   

      俞光远:统一我国企业所得税立法是大势所趋。首先,两条税制不符合国际通行做法,不利于优化投资环境。其次,两条税制违背公平竞争原则,对民族工业和国有企业十分不利。第三,它违反税收效率原则,不利于企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第四,两条税制存在制度上的不规范性,导致征收上的难度增大。第五,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待遇不同会导致执法不严,直接的后果是税收流失严重。

   

      两税并行政策效应渐行渐远

   

      刘尚希:中国现在的问题是内资不足,缺乏购买力。城乡间形成断层,两者经济发展差距至少在15年以上。这种断层造成内需不足,是经济发展失调的原因。外资是特定历史阶段的一种手段。在现今这种不缺资金,不缺外汇的情况下,引进外资不能追求规模,而要追求质量。

   

      我们现在不停地强调科学发展观的问题,但是内外税合并不解决就不能实现内外统筹,科学发展观谈何实现?所以我们要深入研究究竟是什么利益阻碍了内外税合并。

   

      俞光远:我国目前的情况是,税收非国民待遇和超国民待遇同时并存。一方面外资企业享受了许多国内企业不能享受的税收待遇;另一方面由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没有统一,外资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待遇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非国民待遇,适用于内资企业的某些税收优惠,如福利性、照顾性税收优惠,外资企业不能享受。

   

      汤贡亮:企业所得税改革、两法合并刻不容缓。从财政环境来讲,政府有条件拿出一部分钱进行企税改革。从政策环境讲,2005年是中国的改革年,可以说企税改革此时浮出水面恰到好处。另外法律环境也支持企税改革。这些都使企税改革具有可行性。

   

      税制改革应遵循公平税赋原则

   

      刘尚希:统一税法和给予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是两个问题,不能混为一谈。税收优惠是为了吸引外资。但是外资是把双刃剑,存在利益和风险两方面。中国不能有效地运用外资,外资就会利用中国。

   

      俞光远:企业所得税税制改革要遵循这些原则,首先就是公平税赋原则。其次是适度征税原则,国家要根据财政需要兼顾企业负担。第三是效益原则。第四是统一原则。最后还有积累原则。

   

      汤贡亮:影响内外税合并的主要政策是外商优惠政策。涉外优惠政策不违背WTO要求,要保留,但要进行调整。税收优惠的价值取向怎么安排,要根据不同的企业给予不同的优惠。要处理好改革前后的衔接,允许有3—5年的过渡期。税率定多少要综合考虑。

   

      两税并轨面临各部门利益之争

   

      刘尚希:内外税合并是历史所趋,但在此过程中存在一些障碍和阻力。这主要来源于两方面,一是认识问题,一是利益问题。

   

      现在各个方面在内外税合并的必要性问题上已经基本形成统一意见。不同的企业遵循不同的税法,就如同不同的人遵守不同的法律一样荒唐,所以内外税合并不需要理由。

   

      但内外税合并面临各个部门利益之争,以至于原本有望于今年提交全国人大的内外税合并方案已无希望,明年也不可能实现内外税合并,最早要等到2007年才能提交给全国人大。

   

      高培勇:我们现在面临的难题是如何尽快启动改革,所以对改革中的阻碍因素要细加分析。企业所得税改革将使政府减收500亿,预计全面实施后将至少减收1500亿,改革的成本是如此之大,政府从哪些方面来弥补这些损失,这是改革的阻力所在。

   

      另一点,以减税为特征的税制改革会不会形成逆向调节?在经济过热的通货膨胀条件下,增加公众持有的货币量会不会加剧通货膨胀?所以在现行制度背景条件下,实施改革的困难远比想象的多,比过去列入分析的层次深。新一轮的税制改革能不能按照预想的不打折扣地顺利进行,还需要全面考虑。

   

      以“美”为鉴吸取经验教训

   

      H.DavidRosenbloom:每个国家的税收政策是不同的,但是也有相同的地方。

   

      美国有两方面做得不错,比如统计方面。统计对税法至关重要,它是征税的确切依据,可以说统计是税制的核心。还有税制透明度方面,这对税制的健康发展很重要。所以在美国,税收的腐败很少,政治对税制的影响相对少。

   

      同样美国也存在税制的弊端,比如税制目的的明确性问题。税收的目的是增加财政收入,除此之外别无其他。实际上美国使税收目的呈现多元化,违背了税收目的单一明确原则。

   

      其次是美国的税制过于复杂。美国的优势在于公众对税制能很好的理解和接受,美国人自愿报税,愿意交税,纳税人口1.5亿。这种自愿性是一笔财富,意味着纳税人对政府的期望值很高。美国政府没有很好的理解这种自愿性和合法性,制定复杂的法律约束纳税人,与简便性原则背道而驰。

   

      两税并轨是大势所趋

   

      专家们普遍认为,从长期看,合并两税、取消优惠政策对中国引进外资不会有太大影响。他们认为,虽然从短期看,此举可能导致部分外资流入减少,但因我国宏观上国内资金处于充裕及至盈余状态且呈持续稳定增长态势,应该影响不大。

   

      不过,与会专家也同时强调,“两税合并”必须采取稳妥的原则,循序渐进,给予一定的过渡期。至于统一两税的时间,财政部科研所副所长刘尚希指出,由于新税制没有在今年的人大会议上立项,两税合并只有等到明年提交,而正式实施最早要到2007年。因此,两税合并还需要耐心地等待。

   

      链接

   

      企业所得税税率有法定税率和优惠税率两种。法定税率是33%;优惠税率是指对应纳税所得额在一定数额之下的企业给予低税率照顾,分为18%和27%两种。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减按18%的税率征收;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至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减按27%的税率征收。

   

      ■新闻缘起

   

      八月三十日,首届“中美税法高级论坛”在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举行。来自美国纽约大学、全国人大预算工委等单位的一百四十余名中美知名税法专家、学者就中美税收协定和中美税法改革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中外专家一致呼吁,在中国加入WTO体制、世界各国进行税法改革的国际趋势下,我国立法机关应该尽快通过合并企业所得税的相关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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