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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财经日报》报道中美税法高级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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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正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审议的时候,昨天在北大举行的“中美税法高层论坛”上,官方和学术界人士则把焦点转向了企业所得税法,“两税合并”成为所有与会人员共识。

   

    昨天上午,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法案室主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俞光远向记者表示:“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已经进行审议了,接下来我们需要尽快实现对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和企业所得税制的改革。”

   

    俞光远说:“由于这些部门和地区的反对,今年到现在来看,已经错过了向人大常委会递交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机会,因为我们拿到草案之后,要先后进行三次审议,这个过程一共需要的时间为六个月。这就是说,必须在8月前递交才能实现在明年3月份全国人大的审议,而现在已经是8月底了,再递交也来不及了。我们现在只希望有关部门从全国大局利益出发,支持‘两税合并’,进而推动我们税法立法工作在明年能顺利完成。”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介绍,目前建立税法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技术已经成熟,为下一程序打下了良好基础。

   

    他说,目前我国的各个税收实体法过于简单,大多都是一些原则性规定。这就导致税法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偏差和失误。一些部门所出台的文件也被当作了法律依据来实施,这在实际中造成了人们对税法理解的混乱。尤其是两套税法同时并行,使不少税种不能覆盖到外资,这是很不合理的事情。

   

    “企业所得税法立法工作在前一两年都要执行的,我们也一直在要求尽快提交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但是因为一些部门和地区还有不同看法,就一拖再拖。”俞光远说,一些和外资、外商关系最为直接的部门,以及沿海地区部分已经从两套税法中获利的城市,担心实行“两税合并”会影响他们的发展。

   

    其实,“而‘两税合并’当前势在必行,不是一两个部门或地区需不需要的问题,而是全国经济发展到现在这个阶段必须实行的问题。”俞光远说。

   

    财政部透露企业所得税并轨最早后年出方案

   

    财政部科研所副所长刘尚希昨天透露,内外税合并方案最早要等到2007年才能提交给全国人大。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委员表示,两税并轨随时可能启动。

   

    在昨天北京大学法学院举行的“首届中美税法高级论坛”上,刘尚希表示,现在各个方面在内外税合并的必要性问题上已经基本形成统一意见,但内外税合并面临各个部门利益之争,以至于原本有望于今年提交全国人大的内外税合并方案已无希望,而且明年也不可能实现两税合并,最早要等到2007年才能提交给全国人大。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法案室主任俞光远在论坛上表示,两税分离违反了公平税务原则,不利于公平竞争,税法不同也影响到税务效率。(新京报 记者 郭少峰 廖卫华)

   

【出处】《第一财经日报》200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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