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法总论 税法总论 财税法制史 外国财税法 国际财税法 财税法学人 青年学者论坛
财税法研究机构 财政法治建设 税收法治建设 财税官员论坛 财税法学者访谈 财税法论坛 财税法精品课程
您的位置:首页 »  财税法期刊 »  财税法评论 »  第4卷第8期 » 文章内容
财税法新闻:2010年11月财税法新闻回顾(上)
财税法网

】【关闭】【点击:3434】
【价格】 0 元
【正文】

  1. 中国和马耳他、根西等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和税收情报交换协定

  2010年10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与马耳他财政、经济与投资部部长托尼奥•芬内克在马耳他分别代表各自政府正式签署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耳他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下简称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该协定是在1993年两国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基础上,根据两国新的经济合作形势,经两国税务代表协商全面修订后重新签署的。新协定顺应了国际税收法理的发展趋势,体现了缔约双方各自国内法的变更情况,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两国经济交流与税务合作。2010年10月26日,肖捷局长与马恩岛政府财政部部长安• 柯里恩分别代表各自政府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恩岛政府关于税收情报交换的协定》(以下简称税收情报交换协定)。10月27日和29日,肖捷局长还分别与根西岛和泽西岛政府代表签署了税收情报交换协定。上述税收情报交换协定是我国政府继2009年12月与巴哈马政府和英属维尔京政府分别签署税收情报交换协定后,与离岸金融中心签署的另外三个税收情报交换协定,为有效地防止纳税人利用离岸金融中心进行不良税收筹划拓宽了法律基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一些国家和地区实施税收竞争,并给国际税收秩序带来冲击。国际社会对此高度关注,并呼吁进行税收透明度建设,以遏止有害税收竞争。为加强国际税务合作,国家税务总局将继续修订与低税地区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有选择性地与低税地区和避税地谈签税收情报交换协定,完善国际税收法制,压缩不良税收筹划空间,维护我国税收权益和经济利益,并与国际社会共同携手构建良好的国际税收秩序。

  2. 全国部分地区出口退税工作座谈会在南昌召开

  11月2月至3日,全国部分地区出口退税工作座谈会在南昌召开。会议主要研究出口退税政策、管理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相关应对预案,对下一阶段出口退税工作提出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解学智到会并讲话。江西省政府副省长孙刚出席会议并致辞。来自全国20个省市国税局主管出口退税工作的局领导和业务处长参加了会议。解学智充分肯定了出口退税工作取得的成绩。他说,今年以来,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坚持“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在保持出口退税政策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要求,从7月15日起取消钢材等406种产品的出口退税,为促进国家“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政策支持。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和融资租赁船舶出口退税两个管理办法,明确了因金融危机致使出口企业逾期收汇核销办理退(免)税问题,推行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退税试点工作。与此同时,各级税务机关坚持依法准确及时办理出口退税与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相结合,有效发挥了出口退税在支持外贸出口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的职能作用。据悉,截止9月底,全国已累计办理出口退(免)税5298亿元。全国进出口总额21486.7亿美元,同比增长37.9%,大致接近于2008年全年进出口规模,基本恢复到金融危机前的水平。其中进口10140.4亿美元,同比增长42.4%;出口11346.3亿美元,同比增长34%。解学智指出,随着今年我国经济企稳回升,外贸出口呈现出恢复性增长的势头,但国际、国内经济仍然还面临着许多深层次问题,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这些对出退税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需要我们进一步分析形势、理清思路、找准对策,妥善应对。一要积极优化出口退税政策。正确认识和科学把握出口退税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保持出口退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已经出台的稳定外贸出口的政策要一以贯之,认真抓好落实。二要加强出口退税服务和管理,明确岗位职责,优化退税流程,准确及时办理退税,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有效提高依法治税水平。三要有效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行为,创新管理机制,及时发现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做到常抓不懈、防患未然。四要健全内控机制,大力培养过硬的专业化管理人才。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不断优化出口退税工作环境。

  3. 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首期培训班毕业典礼在京举行

  11月16日,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首期培训班毕业典礼在北京举行。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谢旭人出席毕业典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晓初,中组部人才工作局巡视员、副局长刘忠群等出席典礼并致辞。财政部副部长王军主持典礼并讲话。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孙又奇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院长夏大慰分别代表用人单位和施教机构发言。与会领导和嘉宾为首期毕业的50名企业类学员颁发了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证书。王军在讲话中指出,为深入贯彻实施企业“走出去”战略,扎实推进国有商业银行改制上市,实现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会计人才队伍,财政部于2005年9月正式启动了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发布了《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12月,财政部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成功举办了首期企业类培训班,在2006至2010年五年间又分别有117名、155名、130名、155名、120名学员加入到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队伍,逐步形成了730多名学员的全国会计领军团队。历经“知识拓展”、“能力提升”和“使用提高”三个阶段、六个学年的严格考核和精心培养,首批学员即将毕业。会计领军学员素质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会计领军培养项目示范效应明显,会计领军培养项目社会认可度迅速提高。首期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班学员共发表学术论文338篇,分别参与会计司会计准则和内控方面的工作项目54项和35项,参与所在省的省会计准则、内部控制60多项,在本单位的会计新准则、内控制度建设实施中发挥了领导者、组织者、推动者、指导者、培训师等方面的作用。在介绍我国会计人才建设未来十年的发展规划时,王军说,到2020年我国要培养包括企业类900名、行政事业类200名、注册会计师类700名、学术类200名,总计2000名左右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他代表财政部党组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快各层各级会计领军人才建设,二是国家会计学院要加强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三是用人单位要加大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和使用力度,四是领军人才学员要不负重托,担当会计行业科学发展领军重任,为会计改革发展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由财政部组织实施,是培养全国高端会计人才的重要载体,是贯彻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截至目前,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共招收18个班730多名学员,学员平均年龄在35岁左右,均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超过90%具有硕士以上学位,超过30%具有境外学习、工作经历,超过95%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

  4. 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完毕

  11月12日,财政部完成代理发行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九期、十期)的招标工作。至此,2010年财政部代理30个省(区市,不含西藏)和5个计划单列市发行2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的任务全部顺利完成。全年共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0期,其中3年期地方政府债券6期总额1384亿元,5年期地方政府债券4期总额616亿元。在总结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经验基础上,2010年财政部采取了多项措施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债券代理发行工作,措施主要包括:多省(区、市)地方政府债券合并命名、合并招标、合并托管交易,提高了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效率;面向全部记账式国债承销团发行,拓宽地方政府债券投资主体;加强与记账式国债承销团和地方财政部门的协调配合,统筹安排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提高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水平。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既有利于及时满足地方政府资金需求,促进积极财政政策的有效落实,又有利于提高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水平,推动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健康发展。

  5. 财政部 工商总局大力支持较大规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转制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特别是较大规模会计师事务所在2010年底前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促进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继2010年7月21日财政部、工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之后,近期,在两部领导共同关心和大力支持下,财政部会计司与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密切配合,圆满解决了首批较大规模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涉及的工商登记名称问题,为推动转制工作扎实顺利进行,促进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纳入首批转制行列并在工商登记名称方面享受财政部、工商总局特殊支持政策的较大规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抓住机遇,加快转制步伐,推动事务所在优化组织形式,提升一体化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又好又快发展。

  6. 第三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在北京举行

  第三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9日上午在钓鱼台开幕,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和英国财政大臣奥斯本共同主持对话。王岐山在开幕式致辞中表示,英国新政府成立以来,中英关系开局良好,各领域合作进展顺利。今天,英国首相卡梅伦应温家宝总理邀请首次访华,第三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同时举行。希望双方就两国经济关系中的战略性、长期性、全局性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为发展中英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注入新的动力。奥斯本说,当前,全球经济复苏面临许多不确定因素。我相信通过两国紧密合作,帮助世界经济渡过难关。中英双方将致力于反对任何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减少投资和贸易壁垒,开发新市场,扩大世界贸易,寻求在多哈回合谈判中取得进展。此次对话为期一天,双方财金领域高官出席对话。对话结束后,王岐山与奥斯本将共同会见记者。财政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员会、人民银行等中国有关部门负责人也将向中外记者吹风。中英经济财金对话是2008年1月由中国总理温家宝和英国首相布朗共同倡导建立的,首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于当年4月15日在北京举行。

  7. 美国各州税收环境排名榜出炉

  近日,一项针对美国各州企业所处税收环境的排名榜新鲜出炉。该榜显示,美国税收环境最差的州为纽约州,最好的为南达科他州。美国税收基金会公布了这份题为《美国各州年度税收环境指数》的报告,该报告根据各州的个人收入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遗产税、销售税以及失业保险税为基础对其税制展开调查。该报告指出,今天经济最大的特点是劳动力以及资本的不断流动,因此,各州应该对其税制进行重新评价。只有平衡的税制才能实现资本与劳动力的高速流动,最终形成就业、税收、经济增长的良性循环。《美国各州年度税收环境指数》指出,美国南达科他州、阿拉斯加州、内华达州目前的税收环境非常友好。怀俄明州、内华达州与南达科他州都没有以各州的名义开征个人或者企业所得税。阿拉斯加也没有开征州企业所得税和州消费税。此外,佛罗里达州与德克萨斯州也没有这样的税种。与上述税收环境友好的各州相比,美国纽约州、加利福尼亚州以及康涅狄格州则以州的名义开征上述税种。因此,该报告建议,上述各州政府应该对此进行反思。

  8. 默克尔反对设立欧盟税

  据德新社(DPA)消息,11月2日,正在比利时布鲁塞尔进行工作访问的德国总理默克尔表示,她反对专门引入欧盟税税种。10月份欧盟委员会曾有提议,是否可以考虑面向金融交易,或面向温室气体排放权许可交易过程,设立专门的欧盟税。直至目前,欧盟各成员国都对欧盟税持反对态度,因为税收权是属于一国主权范围之内的事情。欧盟成员国即将就下一年欧盟预算展开谈判,而默克尔则在和当前欧盟轮值主席国比利时首相莱特姆会谈之后,公开就欧盟税问题表明自己的立场。

  9.越南拟下调汽车进口关税

  据《越南经济时报》11月10日报道,近日越南财政部就2011年下调汽车进口关税征求相关部委和越南汽车生产协会的意见。根据财政部计划:10座位以上的汽车进口关税将由现在的80%下调至70%;9座位及以下的汽车进口关税下调至70%。

  10. 奥巴马企业减税计划或致各州收入减少200亿美元

  北京时间11月12日凌晨消息,美国预算与政策优先中心(Center on Budget and Policy Priorities)今天公布报告称,美国总统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提出的鼓励企业购买设备的减税计划可能导致各州政府的收入减少200亿美元,从而在削减赤字的问题上给各州政府带来更大压力。预算与政策优先中心在这份报告中指出,奥巴马希望允许公司在2011年中抵扣该年资本投资活动的全部支出,而不是在几年时间里分摊销帐,这将对仿效联邦政府税法的各州政府造成损害。预算与政策优先中心总部位于华盛顿,是一家代表美国贫困人口和中等收入人口的研究和倡导组织。报告指出:“在经济衰退周期给各州收入带来了创记录的损失以后,各州政府还将面临着这种损失。来自于这项减税计划的额外收入损失将使得各州政府有必要实施额外的预算削减或提高税收措施,这将导致该计划的整体刺激性效果遭到削弱。”预算与政策优先中心预计,在未来一个预算年度中,各州政府的支出缺口很可能将为1300亿美元;虽然税收收入已经稳定下来,但各州政府的收入仍旧未能回弹至最近一次经济衰退周期以前的水平。美国大多数州的预算年度始于每年7月份。预算与政策优先中心称,这项计划可能导致各州政府蒙受损失,原因是从整体上而言,各州政府都使用联邦政府对应课税所得的定义,来计算个人和企业应缴纳多少地方税收。因此,当联邦政府允许减税时,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也会随之下滑。报告指出,有24个州会自动对应课税所得的定义进行自动调整,使其符合联邦政府的定义;22各州则每年都会对其定义作出更新,来反映联邦政府作出的改动。奥巴马的这项计划旨在鼓励公司提高支出,从而起到提振经济增长的作用。数据显示,截至第二季度末为止,美国公司所持有的现金总额为1.85万亿美元。根据美国财政部的预测,这项计划将促进面向200万家公司的1500亿美元减税措施。白宫方面尚未就预算与政策优先中心的这份报告置评。

  

【版权声明】未经财税法网(http://www.cftl.cn)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违者必究
】【关闭
本栏其他文章
·纳税疑难问题解答:按揭买房发生的利息支出是否计入房屋原值计征房产税?   (财税法网)[2010/11/17]
·外国财税法:古巴对自主经济制订新的税收制度   (财税法网)[2010/11/1]
·财税法新闻:2010年10月财税法新闻回顾(下)   (财税法网)[2010/11/1]
    联系我们 - 网站介绍 - 活动通知 - 祝贺网站开通   
本网站由 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北大法宝) 提供技术支持
版权所有© 财税法网 Copyright © www.cftl.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