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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新闻:2010年9月财税法新闻回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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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我国向在乡抗日老战士发放每人3000元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5周年,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体现党和国家对为取得抗日战争胜利作出贡献的老战士的关怀,今年我国将向在乡抗日老战士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此次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发放对象为1937年7月7日—1945年9月2日期间入伍、目前健在的在乡抗日老战士,发放标准为每人3000元。发放资金由中央财政拨付。

  民政部、财政部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迅速组织实施向在乡抗日老战士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补助政策,确保补助金及时发放到位。同时,各地要加强对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发放工作的监督管理,做到资金发放公正、公开、透明,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2.财政部等三部门通知要求做好节能汽车推广补贴兑付工作

  财政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要求保证推广财政补贴及时兑付。节能汽车推广企业要及时把补贴政策和推广车型等有关情况通知各级经销商,并要求经销商在销售场所明示推广车辆型号、综合燃料消耗量、实际销售价格和补贴标准,认真做好补贴兑付工作,确保纳入节能汽车推广目录的车型自目录公布之日起即可享受国家财政补贴。

  在消费者购车时,汽车经销商有义务向消费者介绍汽车节能性能及应享受的财政补贴,在消费者提供个人信息、车牌号码并在销售发票上签字确认后及时兑付补贴。推广企业要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政策内容和目的,介绍操作程序,加深消费者认知,取得消费者配合和支持。

  严格执行价外补贴政策。节能汽车推广企业及其经销商要把企业销售优惠和政府补贴严格区别开来,先按享受企业优惠后的实际价格出售节能汽车并开具销售发票,再将政府补贴兑付给消费者。不得将财政补贴纳入企业优惠额度,不得以已享受价格优惠等为由拒不兑付补贴,不得因政府补贴提高节能汽车销售价格,切实使消费者享受国家财政补贴。

  及时报送信息。节能汽车推广企业要在月度终了后10日内将推广车辆型号、价格、车牌号、消费者个人信息、联系方式以及销售网点信息等,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报送财政部。推广企业要对上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要妥善保存带有消费者签字的销售发票等凭证。

  加强组织保障。节能汽车推广企业要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政策解读、沟通协调、组织管理和检查督办等日常工作,并在本通知下发后尽快将有关机构和人员联系信息向社会公告。要迅速对各级经销商的不规范做法和违规行为进行纠正整改,并结合企业售后服务系统,处理好消费者有关财政补贴方面的投诉,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给消费者,把惠民工程真正办好。

  加大处罚力度。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抽查,对把财政补贴与价格混在一起、不及时兑付或拒不兑付补贴、代消费者签名冒领补贴以及变相涨价、哄抬车价的推广企业,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扣减补贴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节能汽车经销商或生产企业推广资格。

  3.四部门通知开展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工作

  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民政部、农业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促进村级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21号)和中央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精神,决定开展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工作。

  督查目的是深入了解各地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进展情况,分析当前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出现的新情况及存在的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各地全面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

  督查主要内容包括各地贯彻落实中办发[2009]21号文件精神进展情况;各地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现状、经费来源、支出标准和范围等;各地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贪污私分、账户设置不合理、管理制度不健全、使用情况未定期公示等问题;各地保障村级组织运转采取的主要政策措施、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政策建议。

  此次专项督查工作采取县乡全面自查、省级抽查与中央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自2010年9月开始至11月中旬结束,分四个阶段。

  第一,县乡全面自查阶段(9月15日-30日)。各省级农村综合改革、组织、民政、农业部门要按照专项督查的内容和要求,指导县乡政府做好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全面自查工作。要从制度政策落实、资金下达拨付、支出标准范围、是否定期公示等环节,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对暂时有困难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详细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第二,省级抽查阶段(10月8日-20日)。各省级农村综合改革、组织、民政、农业部门要根据县乡自查情况,组成省级检查组,选择至少6-8个县、每个县4个村开展专项检查,并结合县乡全面自查情况形成检查分析报告,汇总填报相关表格,于10月25日前报送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

  第三,中央重点督查阶段(10月21日-11月5日)。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农业部根据各地抽查情况,组成4个督查组,选择8个省份开展专项督查。每个省份至少随机抽取2个县(市、区),每个县抽取4个村。专项督查省、县、村名单由各督查组确定。

  第四,整改总结阶段(11月6日-15日)。各地要根据自查情况和专项督查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各专项督查组在督查工作结束后,要与省里交换意见,并将督查报告于11月10日前报送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在汇总各地和各专项督查组检查结果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专项督查工作,适时上报专项督查工作专题报告。

  各级农村综合改革、组织、民政、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专项督查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对于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加大工作力度,认真组织整改。到期整改不到位的,上级财政部门要相应扣减其补助资金。有关督查情况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将适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通报。

  4.新疆昌吉市地税局全力打造“阳光政务”

  今年以来,新疆昌吉市地税局以政务公开促进执法公平公正,以政务公开促进廉洁从政,以政务公开促进高效服务,全力打造“阳光政务”。主要措施:一是实行重大决策公开制度。局党组坚持民主集中制,针对“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均实行集体决策,立足长远,高瞻远瞩,树立全局观念和可持续发展观,确保决策的准确性、实用性和科学性。每一次重大决策的出台都要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讨论、权衡慎重决策,对条件不成熟或未达标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及时将决策结果向全体人员公开。严格执行区局关于计划财务工作“一个制度”、“两个意见”、“九个办法”的规定,建立起治理“小金库”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使权利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通过主动公布举报电话、设置意见箱、黄牌警示栏、领导信箱、发放征求意见书、积极参与行风热线等方式拉近征纳双方的距离,使社会各界对地税机关和人员的执法、履职、作风、服务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严格执行“两权”监督制度和税收执法责任制度,对执法、行政过错进行严厉追究。健全办公室、人事科、监察室、法规科共同监管的“四位一体”督查机制,对人大政协提案、市长信访专线等情况进行督办,对大宗物品实行政府采购,外事接待费用、文印费用支出一律按OA办公系统文书流程序逐级审批通过后方可支出,打造“阳光后勤”。三是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制定详细的经费支出标准,每季度对全局经费收支情况和基层各单位通讯费、办公费、水电费、车辆维修费等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全局通报,每月对出勤情况、公文监测、信息采用情况、各税务所车辆运行情况进行通报。对超限额项目及时预警并认真查处,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个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四是实行办税公开制度。牢固树立“人民税务为人民”的理念,以“始于纳税人的需求,终于纳税人的满意”为服务宗旨,实行阳光办税。公开税收政策、公开纳税服务流程、公开“一站式”服务等八项服务承诺。基层各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全部实行 “办税公开”和13个方面内容的政务公开,坚持税法公告制度,设置税法公告专栏、税收定额监督台。与此同时,加快推进办税服务厅实体化建设,在为纳税人不断打造更加优质高效的办税环境的基础上,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完善“一窗式”受理、抓好“一站式”服务、推行“一次性”办结、实现“一卡通”缴税。完善网上政务公开栏目,及时公布最新的税收法规和政策。提供网上办税快捷服务,开通网上远程报税系统,网上纳税申报率现已达95%以上,力争年底前达到100%。

  5.重庆国税正确执行“协定”维护国家权益

  近期,重庆市国税局成功促使一户中外合资企业的外方公司补缴2008年度、缴纳2009年度股息所得的企业所得税5000多万元,在履行国际税收管理职责、有理有据和准确处理国际税收问题、防范非居民企业税收流失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据了解,近些年来,一些跨国公司精心筹划组织形式,在避税地或低税国家、地区设立控股公司,通过中间组织形式间接控制国内企业,增加了国际税收管理的风险。重庆市国税局在服务于加快推进重庆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推进重庆“引进来”、“走出去”战略的同时,也更加关注和维护国家的征税权和经济利益,并为此进行了成功的尝试。

  据悉,重庆某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甲国A公司通过在低税国乙国注册的全资子公司B公司,间接控制了重庆某公司24.5%的股份。2009年6月,重庆某公司分配给B公司2008年度股息2亿多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应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B公司非居民企业所得税2000多万元。然而,重庆某公司的外方合资者提出,根据相关税收协定中的股息条款,应按5%的优惠比例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时,鉴于企业分配的股息需及时汇出境外,在税企双方意见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经双方磋商同意,重庆市国税局暂按5%的比例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开具对外支付税务证明,但保留进一步调查和征税的权利。在此后长达一年的时间内,重庆市国税局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并与外方代表进行了两次谈判。通过调查取证发现,2007年~2009年期间,B公司将收到股息的90%陆续分配给了甲国A公司。B公司在乙国的主要业务活动为“投资控股”,收入由股息、利息等消极所得构成,经营活动所得为零。乙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B公司在乙国的实际税收负担率为零。此外,乙国对非居民的股息所得不征税,B公司将股息转出时不产生任何税收成本。这些事实和证据进一步证实了B公司不是相关税收协定规定的“受益所有人”。

  重庆市国税局耐心宣传相关税收政策,最终取得了企业的理解与配合。截至今年6月底,B公司补缴了2008年度股息所得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1000多万元,并按10%的税率足额缴纳了2009年度股息所得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近4000万元。据重庆市国税局国际税收管理处负责人介绍,这是该局首个通过税收协定“受益所有人”判定、成功防范非居民企业税收流失的案例。该案例在如何准确执行税收协定方面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对基层税务机关处理类似涉税事宜也具有积极的导向作用。近日,重庆市另一户涉外企业在分配以前年度股息时,取得股息的外方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对照“受益所有人”的相关规定,自动放弃了申请享受税收协定优惠待遇,按国内法10%的税率进行了申报纳税。

  6.广西自治区地税局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

  8月28日,广西自治区地税局在南宁市分别举行2010年全区地税系统副处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2010年从基层税务机关选调工作人员考试,标志着全区地税系统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又迈出关键一步。今年以来,自治区地税局党组把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作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积极稳妥推进。一是加大公开选拔力度。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要求,拿出自治区地税局办公室副主任职位参与面向全区乡镇党委书记进行公开选拔,目前选拔工作已经完成。二是加大竞争上岗工作力度。结合全区地税系统机构改革工作,决定从8月中旬开始,利用1个半月时间,在全区地税系统拿出12个副处级领导职位(其中自治区地税局机关6个,设区市地税局6个)开展竞争上岗,同时拿出局机关30个行政和事业编制面向基层税务机关进行选调。其中,副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对象为全区地税系统具有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干部身份并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自治区地税局机关人工作人员选调对象为借调在自治区地税局工作2年以上且符合选调条件的基层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竞争上岗工作分为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决定任命等程序,选调工作分为个人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民主测评和推荐、确定拟选调人选、考核、体检、确定选调人员等程序。为确保竞争选拔干部工作的公开透明,自治区地税局建立了由纪检、监察等有关人员组成的监督组,对各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7.奥巴马提出为中产阶级减税计划

  美国总统奥巴马8日宣布,在本周内提出为美国中产阶级的永久性减税计划。这是美国政府近期提出的一项重要刺激经济举措。奥巴马当天在美国老工业重镇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市发表演讲时说,美国经济复苏的进程痛苦而缓慢,800万美国人因为本次金融危机而失去工作。美国应当为年收入在25万美元以下的中产阶级永久性减税。此外,这项减税计划还将使那些有助于美国国内研究和创新企业受益。奥巴马在讲话中特别抨击了上届共和党政府的经济政策,称美国经济已经无法再负担像上届政府那样减税7000亿美元,而使富人受益。他强调,共和党为富人减税的政策使美国就业流失海外。为提振经济,本月6日,奥巴马在威斯康星州提出总额500亿美元的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目前,美国经济复苏缓慢,今年第二季度经济增幅仅为1.6%。经济增长乏力使得美国失业率居高难下。最新数据显示美国8月份失业率升至9.6%。高失业率使民众对奥巴马政府的经济政策日益不满,也成为共和党攻击政府的口实。分析人士认为,美国经济短期内难以摆脱对政府经济刺激政策的依赖。奥巴马此时推出减税方案,意在为将于11月举行的国会中期选举争取支持。

  8.俄罗斯将提高汽车进口税

  路透社报道,俄罗斯总理普京表示,俄罗斯将提高汽车进口税,旨在鼓励外国汽车厂商在俄罗斯投资建厂,并扶持俄罗斯汽车产业。普京称,希望技术先进的国外汽车厂商与AvtoVAZ等俄罗斯厂商合作。俄将逐步提高关税,但并不想损害外国厂商在俄罗斯的业务,欢迎外国厂商将制造业转移到俄罗斯来,逐步转让技术,加强对俄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生产力。为扶持本土汽车厂商,2009年初俄罗斯已提高新车进口税。去年的金融和经济危机导致不少本土车商濒临崩溃。法国雷诺和德国戴姆勒随后进入俄市场,与俄汽车企业合资建厂。

  9.德国政府欲借烟盒涨价来降低烟草税

  据德国《焦点周刊》9月3日报道,德国联邦政府计划将每个烟盒涨价50欧分,以实现烟草税的降低。基督教民主联盟党CDU认为,直到2015年,烟盒的价格应每年提高10欧分,这样每年就会有13亿欧元的额外收入,这为逐步降低烟草税和税收制度的简化提供了有力支持。

  10.德国预算削减法案引入三个级别的航空税

  德国财政部1日通过一项800亿欧元的预算削减法案,其中引入三个级别的航空税,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综合媒体9月1日报道,德国财政部1日通过一项包括征收航空旅行税在内的800亿欧元的预算削减法案,该税仅适用于乘坐民航客机。据财政部公布的该法案的副本,航空税将依据航程的长度分8欧元,25欧元及45欧元三个等级征收,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该预算削减法案将纳入德国2011年联邦预算,并将于11月提交下议院讨论通过。财政部还表示核燃料税征收计划将在9月28日敲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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