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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新闻:2010年1月财税法新闻回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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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胡锦涛在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

  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8日下午就世界主要国家财税体制和深化我国财税体制改革进行第十八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主持学习时强调,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我们要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全面胜利、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推向前进,就必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提高财政管理绩效。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高培勇教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贾康研究员就这个问题进行讲解,并谈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各位同志认真听取了他们的讲解,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胡锦涛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讲话。他指出,当前,我国继续处在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我们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坚定不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更好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胡锦涛强调,要积极发挥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调控作用,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突出财政政策实施重点,着力实施有利于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稳定的政策措施。要更加注重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发挥财政政策作用直接、运用灵活、定点调控的优势,加大“三农”投入,加大推动自主创新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力度,支持发展环保产业、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加大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力度。要更加注重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优化政府公共投资结构,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加大国民收入分配调整力度,增加城乡劳动者劳动报酬,增强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消费能力,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要更加注重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把更多财政资源用于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用于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特别是要支持解决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更有力地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集中财力办大事、办推进改革、建立制度和长效机制的事。

    胡锦涛指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机制。要加快完善税收制度,坚持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优化税制结构,公平税收负担,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要按照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原则,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规范专项转移支付,提高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要健全预算制度体系,逐步形成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有机衔接、完整的政府预算制度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胡锦涛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财税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提高做好财税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财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教育引导广大财税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做到为国理财、为民服务,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严肃财经纪律,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为了共和国的税收》回忆录首发式在广州举行

  1月6日,在广州召开的全国国家税务局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会议上,举行了《为了共和国的税收——国家税务局系统离退休干部回忆录》首发式,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钱冠林出席首发式并为基层离退休干部工作者赠书。该书目前已经出版了两辑,共收集了全国国税系统离退休干部回忆文章410多篇,达120多万字。这些回忆文章记述了我国各级税务机关许多原始的、有价值的工作资料,回忆录中的每一个故事都非常生动感人,真实地记录了老一代税务工作者为新中国税收事业艰苦奋斗、不怕牺牲的故事。

  3.江苏淮安国税四个结合落实稽查新规程

  一是结合任务职责,修正工作方向。通过新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对比分析,熟悉把握新旧规程的主要差异,掌握新《规程》的精神实质和具体内容。并组织税务稽查相关法律的学习,掌握其衔接关系,进一步增强稽查干部法制观念和依法稽查意识。在对新《规程》充分解读后,对照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主要职责,积极落实稽查各项工作。针对新《规程》增加及改动的条款,全面清理本级制定的文件规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二是结合工作原则,规范执法行为。按照“选案、检查、审理和执行分工制约”、“回避”、“保密”等工作原则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检查程序和稽查执法行为,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以及上下级之间的工作联系,着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结合工作纪律,强调执法责任。对照新《规程》第八条所列八种行为,要求稽查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在执法办案中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全面提高税务稽查执法风险意识,促进稽查公平公正执法,坚决防范纸质腐败现象的滋生。

    四是结合分类标准,强化案源管理。认真分析纳税人的财务指标、税收征管、稽查及其他检举、转办、交办等内外部资料,充分利用税源管理和税收违法情况的分析成果,拓展获取案源信息的渠道。建立案源信息档案,对获取信息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4.广东国税加快信息化手段在纳税服务中的应用步伐

  2009年,广东国税在省、市、县(区)三级局均设立纳税服务专业机构的基础上,加快信息化手段在纳税服务中的应用步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数据实行电子化管理,车购税电子申报试点工作成功推行,拓展了税务登记申请信息预审等6项网上办税功能,广州、佛山和东莞的8万多户企业成功推行网上抄报税,清远、肇庆、河源等12市成功应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完成省局门户网站改版升级,突出了互动服务功能。目前全省使用网上办税的纳税人已达到54万户,占纳税人总户数的33%。其中,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率74.7%,网上发票认证率58.4%。全系统的纳税服务工作得到了税务总局和地方党政的高度评价,有力促进了纳税遵从度和满意度的提高,提升了国税部门形象。广州市国税局连续获得纳税人评议“最佳单位”。

  5.中央财政紧急下拨雪灾救灾资金1.24亿元

  近日,新疆、内蒙古等地遭受严重雪灾,给灾区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较大影响。为帮助受灾地区开展救灾救济工作,1月19日,中央财政紧急下拨雪灾救灾资金1.24亿元,其中: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7400万元,用于雪灾受灾群众(包括公路和铁路滞留人员)紧急转移安置、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和倒塌住房恢复重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5000万元,用于农牧民购买灾后恢复农业和畜牧业生产所需相关生产资料的补助。

  6.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准则规范珠宝首饰评估业务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日宣布,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执行珠宝首饰评估业务行为,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资产评估准则——珠宝首饰》,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准则所称珠宝首饰评估,指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在对珠宝首饰进行鉴定分级分析的基础上,对珠宝首饰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根据准则,从事珠宝首饰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具有财政部门颁发并在业务范围中标明“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签署珠宝首饰评估报告的人员应当具有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证书。

    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执行珠宝首饰评估业务,应对珠宝首饰进行实物确认,明确珠宝首饰的存在状态;应当关注评估对象的权属,要求委托方或者相关当事方对珠宝首饰的权属做出承诺。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应当对珠宝首饰的权属相关资料进行必要查验。

  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执行珠宝首饰评估业务,应对珠宝首饰进行鉴定和品质分级。在对评估对象进行鉴定分级时,应采用相应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如果没有相应的国家及行业分级标准,可以采用国内外珠宝业通用的分级体系,并在评估报告中明确说明。

    准则同时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执行珠宝首饰评估业务,应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并恰当选择评估方法。

    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执行珠宝首饰评估业务,应在履行必要的评估程序后,根据《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编制评估报告,在评估报告中充分披露必要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7.瑞典建议欧盟效仿美国对银行开征债务税

  瑞典财政大臣安德斯•博里19日建议,欧盟应效仿美国,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征债务税,让它们对金融危机承担应有的责任,并缓解政府财政压力。

    博里当天在布鲁塞尔出席欧盟财政部长月度例会前对媒体说,对金融机构征收债务税非常合理,因为它们对金融危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理应为此“埋单”。

    在写给欧盟财长们的公开信中,博里具体阐述了瑞典的征税建议,即对金融机构的债务征税,而非金融交易。

    金融危机之后,欧盟内部曾有人提议对金融交易征税,但博里指出,瑞典自身的经历表明,对金融交易征税容易导致金融机构将交易活动迁往别国,结果得不偿失,如果对债务征税,将可以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因为金融机构无法将资产负债表挪走。

    瑞典去年已开始对本国金融机构征收债务税,其做法与美国新近公布的方案相近。

    美国总统奥巴马14日宣布,将向资产超过500亿美元的大型金融机构征收占其债务0.15%的“金融危机责任费”。

    在欧盟内部,英国对瑞典建议的征税方案曾表示赞成,但德国和法国兴趣不大。欧元集团主席、卢森堡首相让—克洛德•容克此前表示,他支持美国的做法,但很难在欧洲“复制”。

  8.越南拟定征收房地产税

  据越南网1月19日报道,越南财政部已拟定征收房地产税三方案。方案一:以住房面积计。房地产税起征点为200平方米。即200平方米以下及4级房不用纳税;2层楼房绝对税率为2000盾/平方米;3级房为4000盾/平方米;4级集体住宅楼为1000盾/平方米;1级集体住宅楼为4000盾/平方米。方案二:以住房价值计。起征点为10亿盾。税率为0.03%。方案三:以住房套数计。即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纳税。但4级及平房不用纳税。2层住房税率为2000盾/平方米;3级以上住房税率为4000盾/平方米。集体住宅楼根据不同质量分为1000-4000盾/平方米。  

  9.高排放企业将成为法国新碳税的重要内容

  法国媒体(www.lesechos.fr)元月18日报道,本月20日,法国政府内阁会议将就一系列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其中包括大额国债、银行税,以及碳税等内容。在碳税方面,目前舆论关注的焦点是对高排放企业开征碳税究竟采取何种方式。

    2009年12月29日,法国宪法委员会宣布二氧化碳排放税法案无效。随后,法国经济部长拉嘉德于2010年元月5日表示,新的碳税法案将对1018家已经加入欧洲碳交易机制的高排放企业开征碳税,但税率将“降低”。她同时表示,新碳税法案将充分征求企业、工会和非政府组织的意见。

    针对政府的上述表态,法国雇主协会担心,在新的碳税法案中,法国有关企业将承受碳税和欧洲碳交易机制的双重制约,同时又得不到相应的补偿,并将丧失国际竞争力。

    报道认为,预计新碳税法案的基本原则将不会改变,但政府必须寻找一种方式,对参加欧洲碳交易机制的1018家工业企业开征碳税,同时又不损害其竞争力。

    据报道,法国总共有2018家企业参加欧洲碳交易机制,主要涉及高耗能和高排放的钢铁、水泥、玻璃、电力生产企业,如果按照每吨CO2征收17欧元碳税的价格计算,这些企业累计将缴纳21.5亿欧元碳税。

    报道认为,如果新法案对这些高耗能和面临国际竞争的企业实施减税,新碳税法案可能遭到宪法委员会的再次否决,因为,其他企业也同样面临国际竞争,也同样面临节能减排的压力,更何况在1018家企业当中,有部分企业并未面临激烈的国际竞争,因此,应该缴纳17欧元全额碳税。

    报道称,除了减税,政府还在考虑对这些企业采取类似于给家庭的补偿方式,例如减轻企业的社保负担,但是1997年曾经有过类似的方案,并遭到欧盟的否决。此外,还有一种方案,就是投资税务补偿机制,或者税收方面的措施。并且认为,投资补偿机制更有利于企业投资向环保项目倾斜。

    报道认为,实际上,与其他欧盟成员国相比,法国企业在排放领域处于优势地位。目前,大多数欧洲国家,包括英国、德国和意大利的企业排放都超过欧洲碳排放交易机制规定的上限,唯独法国拥有欧洲最多的排放余额,2008年的总数达590万吨(可用于出售)。2009年的数字尚不知道,但由于经济危机,生产下降,因此,估计余额量更大。

    目前,法国的上述1018家企业中,超过欧洲规定碳排放额度的只有提炼业,2008年,这些企业总共通过交易机制购买了180万吨排放额度,此外,部分电力企业也超过额度,但程度不大,例如,2008年,法国电力公司(EDF)购买了100万吨排放额度,2009年购买了200万吨。

    报道指出,目前,法国有关企业除了在欧洲碳交易市场上购买排放额度,还通过在发展中国家实施绿色项目的方式,获得额外的排放额度用于自己需要或者到交易市场上出售。例如,法国燃气公司(GDF Suez)于2008年总共排放了5000万吨CO2,其中只有3900万吨是免费额度,该公司在市场上购买了500万吨额度,又通过在巴西保护森林,以及在智利建设风力电站等发展清洁能源机制(MDP)项目,获得600万吨额度。

    另外,Rhodia公司通过在韩国和巴西的类似项目,每年获得1100-1300万吨的额度,并拿到欧洲交易机制出售,每年销售额达1.65-1.95亿欧元。对于该公司来说,这类项目已经成为独立的盈利业务,占该集团年营业额的5%.不过,目前在法国,这类项目还不多,依靠MDP项目获得的排放额度仅占总额的4%。

    报道认为,上述机制正在逐渐改变欧洲企业的排放行为,到2020年,欧洲企业将减排21%,这就意味着可利用的免费额度越来越少。配额价格的上升,必然迫使企业采取更绿色的生产方式。

  10.法航启征“肥胖税”

  据德国媒体20日报道,法航-荷航集团启征“肥胖税”,肥胖者乘机将付原价的近双倍价钱。法航-荷航集团的发言人解释这条规定说:“一旦太胖而导致一个单人座位并不足够的肥胖人士将需额外缴纳原机票价格中扣除税和其他费用的75%费用,才能预订或购买机票。”据称,收取“肥胖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原料等物质在去年里平均涨价了4.2%,德国反垄断委员会主席尤斯涂斯对此做法表示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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