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法总论 税法总论 财税法制史 外国财税法 国际财税法 财税法学人 青年学者论坛
财税法研究机构 财政法治建设 税收法治建设 财税官员论坛 财税法学者访谈 财税法论坛 财税法精品课程
您的位置:首页 »  财税法期刊 »  财税法评论 »  第4卷第4期 » 文章内容
财税法辞典:纳税年度
year of rate paying
翟继光

】【关闭】【点击:851】
【价格】 1 元
【正文】

  税法规定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起讫日期。纳税年度通常为一年,主要适用于按年计算征税对象的税种,如所得税和财产税。在计算应税所得额和应税财产时,应当以一个纳税年度为单位 ...更多

【提示】 您好!没有登录不能阅读全部内容!如果您想继续阅读,请登录注册成为会员!

【版权声明】未经财税法网(http://www.cftl.cn)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违者必究
】【关闭
本栏其他文章
·财税法新闻:2009年8月财税法新闻回顾(下)   (财税法网)[2009/8/31]
·财税法辞典:个人收入调节税   (王晶)[2009/8/31]
·财税法新闻:2009年8月财税法新闻回顾(中)   (财税法网)[2009/8/21]
·财税法辞典: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彭皖)[2009/8/21]
·财税法新闻:2009年8月财税法新闻回顾(上)   (财税法网)[2009/8/11]
    联系我们 - 网站介绍 - 活动通知 - 祝贺网站开通   
本网站由 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北大法宝) 提供技术支持
版权所有© 财税法网 Copyright © www.cftl.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