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本国境内有住所,取得个人收入的中国公民所征收的一种个人所得税。1950年,政务院公布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中已经有薪给报酬所得税,但由于中国长期实行低工资制,且个人收入来源渠道单一,因而这种税一直未开征。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需要,1980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虽然也适用本国居民,但他的征税对象主要是针对外籍居民,所以征税办法不完全适用中国公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1984年随着分配形式的多样化和个人收入渠道的增多,个人之间的收入差距开始拉大,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日益突出。为了调节部分社会成员的较高收入,缓解分配不公的矛盾,保障社会安定,更好的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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