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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新闻:2009年3月财税法新闻回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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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 结构性减税:代表委员关注的话题

  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眼下我国的经济形势“春寒料峭”。但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对我国能否尽快战胜危机普遍表现出了乐观和信心。记者留意到,在各类献言献策中,关于税收的话题依然是大家瞩目的焦点。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刘克崮是税收政策领域的专家,他曾经作为财政部财税改革司副司长和税政司司长参与过1994年税制改革。谈到眼下的经济形势,刘克崮委员表示,全球金融危机给各国经济运行带来极大影响,我国也不例外。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我国决定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其中减税是重要手段之一。从长远来看,减税对于扩大内需、调整宏观分配关系、调节收入差距,以及构建和谐社会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无论从当前经济形势看,还是从我国长期发展战略角度出发,适度减税都是需要的。刘克崮委员认为,所谓结构性减税就是指在总体税负适当降低的情况下,对税制内部实施结构性调整,调整一、二、三产业税负,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对关乎就业、“三农”等与和谐社会发展相关的行业减税,而对资源性产品、环境污染等方面增加税负,以提高其资源使用成本。他说,我国当前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就业(尤其是农民工和大学生就业)和企业生产问题,本着税收政策服从且服务于当前经济社会大局的原则,近期结构性减税政策应着眼于就业、支持企业生产(尤其是中小企业)、稳定出口等方面,同时兼顾扩大内需、调整积累和消费比重等长远发展目标。刘克崮委员建议,由于经济危机时期财政收入减收与扩支的压力较大,且前期已出台一系列大规模减税措施,因此我国大幅减税空间已很小。近期,关键在于落实好前期已出台的减税政策,只要这些政策用好用足,对提振经济、降低整体税负有很大促进作用。同时,他指出,就业是我国当前及未来面临的最大经济社会风险,就业问题不但是经济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因此税收应加大对就业的扶持力度。具体包括延长《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6号)的适用期限;扩大财税〔2005〕186号文件的适用范围,从下岗职工扩大至农民工;对为农民工、大学生以及下岗工人创业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贷款项目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此外,他还认为,中小企业在我国广泛存在的必要性首先在于,吸纳就业的能力,而非筹集财政收入的能力。因此,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不仅是当前支持中小企业渡过经济寒冬的现实之需,更是未来解决我国就业问题的长远策略。民建中央有关负责人也表示,扶持中小企业对促进经济增长、扩大社会就业、保持社会稳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但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主要来自三方面:一是生产成本升高,企业的用工成本、资源环境成本和原材料成本等上升,部分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成本平均增加了20%~30%;二是融资困难加剧,我国中小企业贷款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比重只有10%左右;三是外贸出口受阻,全球经济下行直接导致了国际需求下降、企业出口锐减,加之外汇汇率等变动,使传统制造业的中小企业经营陷入困境。为此,民建中央提案中建议,我国应实施对企业的各种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帮助中小企业减轻要素成本的上涨压力。具体包括,对创新创业型中小企业可采取加速折旧、放宽费用列支标准、设备投资抵免、再投资退税等多种税收优惠形式,对技术开发型中小企业给予财政补贴,对新产品开发、员工培训等活动,提供无偿资金资助,降低中小企业经营者税负,允许个人独资和合伙的中小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之间进行选择,避免重复课税,继续调整出口退税政策,提高纺织、玩具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等。来自浙江的全国人大代表赵林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次到北京参加全国“两会”,他是为企业“请命”来了。其实,赵林中并不是持“一家之言”,许多人大代表都抱有这样的想法。翻开赵林中的57项建议和议案,其中涉及企业的竟有17项之多。“关于企业的建议和议案,都是我在走访多家企业后,总结出的具有代表性的内容。”赵林中告诉记者,金融危机下,目前企业的生存状况很是艰难。在纺织行业“摸爬滚打”了几十年的赵林中对企业的困境深有感触。他建议将纺织品出口退税率调高,因为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中国纺织工业产品的量、价齐跌,10年来首次出现全行业负增长。“作为一个对外依赖度较高的行业,国家却只是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从14%提高到15%,而短期内提高一个百分点的优惠力度不足。与其小步快跑,还不如一步到位。”赵林中建议,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7%,达到“征17%返17%,无税出口”的水准。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和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欧成中在经过实地调研后也认为,通过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目前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已经不重,现在困扰他们的实际上是各类名目繁多的政府规费和罚款。欧成中委员介绍,由于金融危机和结构性减税造成财政减收,一些地方基层政府已经出现了财政收支紧张的情况,因此,他不赞成国家下一步继续出台大规模的减税措施,但他又呼吁政府要为中小企业渡过危机继续减负,“最重要的是大规模清理和整顿政府规费和罚款行为,减轻企业非税负担。”

  2. 《刑法》:“逃避缴纳税款”取代“偷税”

  从2009年2月28日起,“偷税”将不再作为一个刑法概念存在。当天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七)》,修订后的《刑法》对第二百零一条关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法律规定中的相关表述方式进行了修改。修订后的《刑法》自当日起施行。据了解,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相关规定主要作了3个方面的修改:修改一:《刑法》用“逃避缴纳税款”的表述取代了原法律条文中“偷税”的表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解释说,“偷”是指将属于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而在税收问题上,应缴税款原本是属于纳税人的财产,之所以发生过去所说的“偷税”行为,是因为纳税人没有依法履行缴纳税款的义务,因此有必要将这种行为与平常概念中的盗窃行为加以区别。《刑法》不再使用“偷税”的表述,反映出立法者在公民财产概念理解上的变化。修改二:《刑法》不再对不履行纳税义务的定罪量刑标准和罚金标准作具体数额规定。《刑法》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取消了修改前《刑法》分别规定的“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和“十万元以上”的具体数额标准。刘剑文认为,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纳税人收益较过去有了明显的提升,在《刑法》中仍继续沿用过去较低的定罪量刑标准,显然不符合当前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立法部门有必要通过修法对此进行适当调整,并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对定罪量刑的具体数额标准作出司法解释。修改三:《刑法》增加规定,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专家认为,考虑到打击不履行纳税义务犯罪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保证国家税收收入,对属于初犯,经税务机关指出后积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履行了纳税义务,接受行政处罚的,可不再作为犯罪追究刑事责任,这样处理可以较好地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原则。

  3. 福建破获“购车退税”系列诈骗案

  福建省公安厅2月25日通报了一起最近破获的特大“购车退税”系列虚假信息诈骗案。该案涉案金额1500多万元,49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全部抓获。据福建警方介绍,去年9月、10月间,福建三明市连续发生27起“购车退税”诈骗案件。三明市公安局组织专案组开展侦查。警方发现,涉案团伙主要聚集在深圳,实施异地操控跨区域作案,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经过2个多月的专案调查,在掌握大量犯罪证据的基础上,去年12月,福建警方在深圳、汕头、广州、三明、泉州分别抓获张新全等49名犯罪嫌疑人,缴获手机、手机卡、终端网关等一大批作案工具。警方查明,该犯罪团伙组建多个诈骗平台,购买全国各地车主资料48万余份,以“购车退税”为由,利用网络电话等先进通讯工具实施诈骗,得逞500余起,涉案金额在1500万元以上,受害人遍布福建、广东、浙江、上海、广西等16个省区市。税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行骗者所谓“购车退税”之说纯系子虚乌有,实为冒充税务工作人员以购车退税的名义实施诈骗。消费者遇到税收问题,可随时与当地税务机关联系、咨询,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4. 国家税务总局办理2008年全国“两会”建议、提案202件

  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即将开幕。记者日前获悉,2008年国家税务总局共收到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交办的涉税建议提案202件,除部分无需书面回复的建议提案外,国家税务总局实际办理全国“两会”建议提案123件,办理数量较上一年略有下降。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在2008年全国“两会”代表和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中,包括完善税收立法、完善和调整税收政策促进科学发展、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职能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强化税收征管、加强税务系统自身建设等多个方面的内容。记者在翻阅这些建议和提案时发现,有不少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提出,希望有关部门尽快推进《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和完善工作,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

  5. 中央财政预拨249亿元农业补贴资金支持各地春耕备耕

  为支持各地春耕备耕,调动广大农民开展春季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减轻冬春旱情对粮食生产的影响,稳定粮食生产能力,中央财政加大农业补贴资金的预拨力度。近日中央财政向各地预拨了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149亿元,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100亿元。

  6. 中央财政近日下达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资金10亿元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鼓励担保机构积极开展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近日中央财政下达了10亿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资金,资助330家符合条件的信用担保机构。对一定规模以上、管理规范、风险控制能力较强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对于有效引导社会资金流向、提升中小企业信用能力和扩大融资规模发挥了积极作用。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上述330家机构共为约4万户中小企业提供符合政策要求的贷款担保业务约1148亿元,其中第四季度达327亿元,比前三季度平均业务量增长近20%。在该项政策的带动下,一些地方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对中小企业政策扶持力度。据统计,2008年下半年,安徽、江苏、广东等15个省份财政部门共增加支持中小企业的各项资金约100亿元,重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及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中小企业贷款规模等方面。

  7. 财政部预算司有关负责人就预算报告附表中数据口径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

  新华社记者:据新快报报道,今年财政预算报告的附表中,2008年预算执行数出现了两次,广东代表反映前后存在较大差异,您可否说明一下。

  预算司有关负责人:根据去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等情况,200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在2008年的基础上作了调整、完善,全国财政支出科目由原来16类调整为21类。2008年预算是按老科目编制的,执行数相应也按老科目编制。2009年预算是按调整后的科目编制的,为便于同口径比较,相应对2008年执行数作了调整。这些调整情况,在2009年预算报告第52页和预算草案第42页作了说明。如,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支出相应由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整到医疗卫生支出中。2008年全国财政医疗卫生支出,按老科目编制为2722亿元,按调整后的科目编制为2825亿元。

  8. 中央财政提前预拨春季学期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178.47亿元

  为保证农村中小学春季开学后正常运转,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有关要求,中央财政提前预拨了春季学期各省区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78.47亿元。将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这项改革从2006年开始实施,中央和地方财政按照分担比例每年不断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的基准定额标准已达到中西部地区小学生均300元/年,初中生均500元/年;东部地区小学生均350元/年,初中生均550元/年。公用经费保障水平的提高,将使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更好地促进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提高。财政部要求地方财政部门,尽快拨付补助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春季开学后正常运转。

  9.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稳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3月2日,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和浙江省省长吕祖善等在杭州市共同参加了浙江省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启动仪式。此次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批复同意浙江省在太湖流域杭嘉湖地区和钱塘江流域开展化学需氧量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同时在浙江省全省范围开展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是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在新形势下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此前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已经批复同意江苏省在太湖流域、天津市在滨海新区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以提高环境资源配置效率、促进污染减排、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强化排污总量控制、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为基础,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构建能够反映环境资源稀缺程度、供求关系和污染治理成本的排污价格体系,推进形成污染减排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现阶段扩大试点范围,对加快建立健全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10. 财政部与日本国际协力银行在京签署重庆轻轨3号线一期工程项目贷款协议

  2月26日,财政部副部长李勇与日本国际协力银行(JBIC)副总裁森田嘉彦在北京签署重庆轻轨3号线一期工程利用JBIC不附带条件贷款项目协议。重庆轻轨3号线一期工程总投资58.15亿元人民币,其中利用JBIC不附带条件贷款227.5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6.08亿元),主要用于车辆等设备的采购。贷款提款期至2011年12月31日,还款期约16.5年(含约3年宽限期)。从1979年起,原日本输出入银行(JBIC前身)即向中国提供不附带条件贷款。截至目前,中国共利用其不附带条件贷款协议金额约146亿美元,支持项目8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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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后语】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翟继光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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