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税收债权和其他债权同时存在时,税收征收原则上应优先于其他债权,这一般被称为“税收债权的一般优先权”,即税收优先权。许多国家和地区税法都规定了税收优先权,它反映的是两种或更多种不同的权利及其所代表的利益发生冲突时,法律作出的选择。一般而言,税收优先权是指相对于私法上债权的优先,而在税收债权相互之间并不存在优先权,即国税与地税之间不存在优先权,国税与国税之间、地税与地税之间相互也不存在优先权。税收优先权的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