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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辞典:文书送达
service of tax documents
宋丽 魏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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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中将特定税务文书送达纳税人的行为。文书是否送达是判断税务机关作出的一个行政行为是否成立的重要标志,也是纳税人履行相关义务的重要条件。税务机关依法进行文书送达是税收法定原则的必然要求,是理顺征纳关系、减少征纳争议、提高征纳效率的重要条件。

  税务文书包括: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税务检查通知书、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其他税务文书。

  税务文书的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

  直接送达,指税务机关将税务文书直接送交受送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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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魏建国,法学博士,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后;宋丽,法学博士,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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