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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新闻:2007年6月财税法新闻回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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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召开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强调,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在谈到加强税源管理时,谢旭人指出,要进一步搞好企业纳税评估工作,对纳税申报进行审核,这是基层税务机关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是税源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机制,积极运用各方面的信息进行分析评估,促进税源管理水平的提高。谈到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谢旭人指出,搞好纳税服务,不仅是落实“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税务工作宗旨,实施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建立和谐征纳关系的重要举措。加强和优化纳税服务,一是要努力践行“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税务工作宗旨,增强纳税服务意识,依法征管,文明执法,诚心服务。二是进一步优化办税程序,加强税法宣传和纳税咨询辅导,为纳税人依法纳税提供方便。三是在加强管理的同时,切实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同时也要减轻基层税务机关额外的工作负担。四是运用信息化等先进管理手段,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效率,使纳税人办税更加便捷。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在会上作了题为《坚持服务与管理并举,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努力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的讲话。她要求今后一个时期在纳税服务方面应着重抓好以下工作:切实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切实解决纳税人办税服务厅排队问题;进一步完善纳税服务规范,提高纳税服务效能;坚持公开办税,倡导诚信纳税;建立和完善考核监督机制,确保纳税服务措施落到实处;加强组织领导,为优化纳税服务提供人力财力保障。

  2.我国下半年将实施新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为了更好地发挥税收政策鼓励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民政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新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通知》主要是调整和完善了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适用的优惠政策,规定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同时实行增值税(或营业税)优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同时重申和规范了残疾人个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3.我国将于7月1日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政策

  为进一步控制外贸出口的过快增长,缓解我国外贸顺差过大带来的突出矛盾,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促进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和进出口贸易的平衡,减少贸易摩擦,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经国务院批准,2007年6月1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这次政策调整共涉及2831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取消了553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主要包括: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盐和水泥等矿产品、肥料、染料等化工产品、金属碳化物和活性碳产品、皮革、部分木板和一次性木制品、一般普碳焊管产品、非合金铝制条杆等简单有色金属加工产品,以及分段船舶和非机动船舶。二是降低了2268项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主要包括:服装、鞋帽、箱包、玩具、纸制品、植物油、塑料和橡胶及其制品、部分石料和陶瓷及其制品、部分钢铁制品、焦炉和摩托车等低附加值机电产品、家具,以及粘胶纤维。三是将10项商品的出口退税改为出口免税政策,主要包括:花生果仁、油画、雕饰板、邮票和印花税票。

  4.国税总局公布:精装房装修费需缴契税

  国家税务总局昨日公布的《关于承受装修房屋契税计税价格问题的批复》称,房屋买卖的契税计税价格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总价款,买卖装修的房屋,装修费用应包括在内。 分析人士称,这项规定意味着,如果购买精装房,计算契税时装修费不能被排除在外,而应按照买卖合同总价就算契税。 契税是指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国家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合同契约,以及所确定价格的一定比例,向承受权属者一次性征收的一种行为税。它是对房地产产权变动征收的一种专门税种。其中,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出租房屋不缴契税。 在税率设计上,契税采用幅度比例税率。根据北京市有关规定,凡在2002年7月1日之后缴纳契税的,一律适用3%的税率。个人购买普通住宅,在3%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别墅、度假村以及每建筑平方米价格超过上年度商品住房平均价格一倍以上的为高档住宅,不享受减半征收契税的优惠政策,其他住宅为普通住宅。 另外,国有、集体企业出售,被出售企业法人予以注销,并且买受人妥善安置原企业30%以上职工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免征契税。政府主管部门对国有资产进行行政性调整和划转过程中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转移,不征收契税。

  5.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税收分析工作制度》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出台《税收分析工作制度》,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对税收分析工作进行全面的制度规范。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税收分析是准确判断税收收入形势、及时发现组织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反映和检验税收征管的质量与效率、反馈和监督税收法律政策执行情况、保障国家预算圆满完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全国各级税务机关积极开展税收分析工作,特别是通过建立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推进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及时发现税收征管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税收分析与经济税源和税收征管相脱节,仍然停留在传统的收入进度分析的层面上,缺乏税收分析的长效机制和制度保证。为了进一步规范税收分析工作,提升全系统税收分析水平,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了《税收分析工作制度》,为税收分析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新出台的《税收分析工作制度》共有八章40条,全面系统地对税收分析的主要内容、基本原则、工作职责、工作机制、工作流程、指标体系、分析方法、组织保障及考核等进行了明确。有关人士指出,税收分析是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对一定时期内税收与经济税源、税收政策、税收征管等相关影响因素及其相互关系进行分析、评价,查找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完善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的措施建议的一项综合性管理活动。它是税收管理的重要内容和环节,是促进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税收职能的重要手段。《税收分析工作制度》的出台将使税收分析工作有章可循,对各级税务机关开展税收分析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据介绍,《税收分析工作制度》首次明确,税收分析应坚持实事求是、从经济到税收、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运用多种分析方法,从宏观和微观层面进行常规分析和专题分析,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税负分析、税收弹性分析、税源分析、税收关联分析等。制度规定,各级税务机关原则上每月要召开税收收入分析会,分析把握税收形势,研究加强税收征管、完善税收政策的措施。税收收入分析会由主要局领导主持,计统、税种管理、征收管理以及税源管理等部门参加。地区税收分析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要针对问题进行专题讨论,避免流于形式。各地税务机关要每月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向下级税务机关通报税收收入完成情况,及时分析收入形势,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促进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以及组织收入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定期进行税收年度预测和月度预测。年度预测一年进行4次,分别在7月、10月、11月和12月进行。月度预测每月2次,分别在每月的上旬和中旬进行。基层税款征收单位的月度预测要在纳税申报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税款预缴入库等因素进行。省、市、县税务机关税收预测要充分考虑下级预测和税款所属期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要对开展税收分析所必需的税收收入情况、影响税源和税收变动的各种因素、主要宏观经济指标、重点税源生产经营情况等数据、文字资料,按照规范、完整、及时、准确、连贯的原则建立税收分析档案,对其实行动态管理和连续性分析,充分挖掘使用税收分析档案资料,深化本级税收分析。

  6.国税总局明确硫磺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的《关于明确硫磺适用税率的通知》明确,鉴于目前我国进口和自行生产的硫磺中均是经加工制得的硫磺,因此,执行中硫磺的适用税率为17%。 税务总局称,这项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通知发布之前的纳税事项,不再调整。通知发布的落款时间为2007年6月7日。 据悉,硫磺包括天然硫磺和经加工制得的硫磺。天然硫磺是指从天然硫磺矿中开采得到的硫磺,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中规定的非金属矿采选产品,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经加工制得的硫磺是指从天然气、原油等含硫物中经脱硫等工艺加工制得,不属于非金属矿采选产品,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 另外,税务总局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混凝土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产品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不包括以沥青等其他材料制成的混凝土。对于沥青混凝土等其他商品混凝土,应统一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这一规定从通知发布之日即6月3日起执行。

  7.俄罗斯拟削减手机配件等产品进口税

  据俄罗斯《生意人报》援引国际文传电讯社的消息称,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与贸易部对外贸易国家调控部主任加里纳•巴拉迪那表示,俄政府外贸保护委员会将于下周开始,重点削减手机配件件产品、数码相机、原生铝以及部分皮装等产品的进口税。 巴拉迪那表示,该计划将废除原生铝税收,但仍将保留废铝相关的课税。另外,该计划还有意废除数码相机的课税。 据相关官员表示,俄还将考虑削减手机配件进口税的问题,精确数据显示,有关手机配件的进口税可能会从目前的5%至20%降至0.5%。 巴拉迪那表示,有关原生铝税收问题方面,其根本原因是因为担心俄罗斯铝业公司(RUSAL)与俄罗斯第二大铝生产商SUAL公司合并后会形成行业垄断,因此,有关废除原生铝进口税这一提议也旨在促进行业竞争。

  8.美国将扎紧篱笆反避税

  如果一起商业交易活动,目的不是为了赢利而是为了避税,那么这种行为在美国是被禁止的,它违反了 “经济实质原则”。据美国联邦税务法庭法官大卫•莱若6月17日透露,美国目前正在讨论是否就“经济实质原则”进行统一立法,以更有效地反避税。有人预测,该法可望在今年内出台。 6月17日,在由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中美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等联合主办的第三届“中美税法高级论坛”上,美国联邦税务法庭法官大卫•莱若和美国密歇根大学国际税法专家瑞文•安维-雅纳教授介绍了美国有关避税和反避税的情况。 安维-雅纳教授说,美国税收征管部门只能够对1%的纳税人进行审计,而且相关惩罚措施对纳税人不足以构成威慑,所以税收主要依赖纳税人的自觉。他认为,大多数美国纳税人具有较强的纳税意识,能够做到自觉纳税,但是也有些纳税人、特别是企业,为追求投资人利益最大化,专门聘请税务律师等专业人士设计避税方案避税。因此,国家要加强反避税措施。 据莱若法官介绍,美国联邦法院规定了一系列反避税原则,以弥补税法的不足,织密避税的法网。反避税原则主要包括分步交易原则、商业目的原则和经济实质原则等。经济实质原则是美国目前税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该原则主要是从纳税人的商业行为各个要素来分析判断其行为的目的是为了盈利,而不是为了避税。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经济实质原则经常被美国税务法院采用,其他法院也陆续采用。但是对于到底什么是经济实质原则,各个法院之间还没有一个连贯、统一的定义。于是有人主张由美国议会出面制定一部全国性的法律,对经济实质原则加以界定和确认。 据莱若法官介绍,大约在三年前,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对经济实质原则制定了一部法律。该法律出台之前,有人预测加州的税收会因此每年增加1.5亿美元,但实际上在该法实施后的第一年,加州税收收入增加了12亿美元。有人预测,美国议会很可能在今年内出台一部有关经济实质原则的法律。

  9.泰国财政部国货税厅拟提高烟草税率上限至99%

  据泰国《世界日报》6月18日报道,泰国国货税厅准备上调烟草税率上限,自现在的80%,提升至99%。目前实际征收的烟草税率为79%。目的是配合政府减少国人消费烟草产品的政策。 泰国财政部消息报告,国货税厅准备上调烟草税率上限,自现在的80%,提升至99%。目前尚在制订详细内容及修改有关法律中。另外,已调升有关烟草销售许可证的手续费。此外,泰国财政部长增加国货税厅长的职权,如果发现业者虚报烟草进口价格(包括酒、汽车等),国货税厅长有权制订合适的进口价以计算税额。上述方案泰国财政部尚在研究中,完成后将呈上内阁进行审议。在获得内阁批准后无须通过法委员会,可以直接呈上立法院审议,以节省时间。

  10.国家出台系列政策措施调控猪肉价

  最近一段时期,全国大部分地区特别是一些大中城市猪肉价格上涨较快、涨幅较大。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猪肉等副食品生产供应保持市场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努力调控猪肉市场,建立补贴资金,解决猪肉价格上涨带来的民生问题,促进生猪生产,帮助农民增收,并加快建立健全生猪产业发展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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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后语】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讲师翟继光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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