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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新闻:2007年1月财税法新闻回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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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 加强队伍建设 提高干部素质 为税收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1人被授予“中国杰出青年卫士”称号、11人被授予“中国优秀青年卫士”称号、424个单位被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这一项项荣誉记载着全国税务系统队伍建设工作在刚刚过去的2006年中所取得的辉煌成绩。一年来,全国税务系统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大力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税务干部素质和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高素质队伍,促进各项税收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2. 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1月31日,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总结2006年工作,研究部署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旭人就加强新形势下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讲了话。谢旭人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按照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税收中心工作大局之中,贯穿于税收政策法规制定、税收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和改革的总体设计之中,贯穿于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的全过程之中。抓紧构建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税务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基础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坚定不移地把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为税收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组织和政治保证。要按照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的要求,结合税务部门实际,突出重点,下力气抓好领导干部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抓好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抓好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创新。

  3. 中央财政预拨92亿元用于免除2007年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春季学期学杂费和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要求,继2006年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后,2007年这一惠民政策将扩大到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1.48亿中小学生,同时,中央财政还将安排经费适当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为保证今年春季开学后学校的正常运转,近日,中央财政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预拨了2007年春季学期免除学杂费和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资金92亿元,其中,免学杂费补助资金75亿元,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资金17亿元。财政部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切实按照国务院要求,足额落实地方应承担的资金,将财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各中小学校,确保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

  4. 2006年我国国有企业实现利润突破1万亿元

  2006年,我国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企业的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国有企业保持了平稳、较快的发展势头,企业经济运行质量进一步提高。据财政部企业财务快报初步统计,2006年,全国国有企业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3.7万亿元,同比增长19.5%;实现利润1.1万亿元,同比增长19.7%;上缴税金1.2万亿元,同比增长19.1%。其中:中央企业累计实现销售收入8.2万亿元,同比增长20.5%;实现利润0.77万亿元,同比增长18.1%;上缴税金0.83万亿元,同比增长19.2%。同时,国有企业销售利润率、资金周转率等经济效益指标与上年相比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从主要行业看,国有石油、石化、煤炭行业实现利润同比分别增长9.4%、15.6%和11%;国有电力、机械和纺织行业实现利润同比分别增长53%、45%和56.2%;国有冶金、建材和汽车行业实现利润由降转升,同比分别增长31.6%、150.5%和37.5%。冶金行业中,有色金属行业实现利润同比增长81.7%;钢铁行业实现利润呈止跌回升态势,同比增长6.2%。2006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落实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各项财政政策,对国有企业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一是着力消除制约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性障碍,妥善地解决了中央企业办社会职能这一历史遗留的老大难问题,启动了东北地区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二是继续推动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向依法破产过渡;三是综合运用财税政策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内在增长动力;四是加强企业财务制度和财务信息体系建设,规范企业财务行为,加快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5. 财政部发布《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

  近日,财政部发布《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财政部门依法履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加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的重要举措。《办法》分6章,共29条,从指标计算、报送要求、结果确认等方面,对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作出规定,并有相应罚则予以约束。《办法》明确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确认结果作为财政部门对金融企业进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设定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的基本指标和分析指标;明确了计算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时应剔除的客观增减因素;规定了金融企业应报送的基本材料和财政部门确认计算结果的基本程序。为增强操作性,充分考虑金融行业的特点,《办法》在设定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分析指标时,除选取一般性指标,如净资产收益率、利润增长率、总资产报酬率、不良资产率外,还设定了一些反映金融企业特性的指标,如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偿付能力充足率、净资本负债率等。《办法》适用于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金融控股公司、担保公司。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对本级直接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进行确认。

  6. “十一五”前三年我国继续实施科普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为支持我国科普事业的发展,近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下发关于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继续对向公众开放的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天文馆(站、台)和气象台(站)、地震台(站)、高校和科研机构对外开放的科普基地,从境外购买自用科普影视作品播映权而进口的拷贝、工作带,免征进口关税,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对上述科普单位以其他形式进口的自用影视作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以上科普单位进口的自用科普影视作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委(厅、局)认定。经认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进口科普影视作品,由海关凭相关证明办理免税手续。

  7. 发改委确定六项经济工作重点 财税体制改革也在列

  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韩永文1月29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发改委今年经济工作的重点包括六个方面: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加快行政管理、投资、财税体制等改革作为一项重点内容也在规划之中。韩永文介绍,发改委今年经济工作的重点包括六个方面:——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和扩大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进一步落实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并根据经济运行新的发展变化,适时适度进行预调和微调,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以发展农村经济为重点,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巩固、完善、加强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加大对“三农”的投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逐步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大力推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自主创新,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以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为重要抓手,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增长方式转变,促进质量效益提高。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环境保护,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推进实施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积极推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推进装备制造业、原材料和农副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落实和完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政策措施,支持中部地区有序承接东部地区和境外产业转移。——继续深化各项改革,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以提高竞争力和控制力为重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加快行政管理、投资、财税体制等改革;以完善金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优化金融结构为重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以建立健全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为目标加快社会领域体制改革;以调整和完善对外经济发展模式为重点,优化商品出口结构,促进一般贸易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以引进先进技术、先进管理和海外智力为重点,优化外商投资结构;积极有序地扩大境外投资合作。——更加注重解决民生问题,积极促进社会和谐。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解决好城市困难家庭和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加快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积极发展文化、体育等事业。做好扩大就业工作,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8. 新“通则”今年施行职工医疗养老保险可税前列支

  财政部日前发出了第41号令,公告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已经讨论通过,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与原《通则》相比,修订后的《通则》进行了很多改变,如规定职工医疗、养老等社会养老保险项目,以及企业对职工的即期奖励都可以作为成本,进行税前成本列支。 据了解,自1993年实施的《企业财务通则》已经执行了10多年,与经济发展的现状相比日益滞后。修订后的《通则》进行了几方面的创新:如不再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作出规定,也不再为企业纳税扣除项目、标准作出规定,而是围绕企业财务的实质,对企业财务行为和财务关系作出规范,引导企业实行科学管理。新《通则》强化企业财务风险管理,对企业重组中的资本权益事项和财务管理进行规范。 新《通则》的改进包括:将原从职工福利费列支的职工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项目统一改为按照规定比例直接从成本中列支,不再按照基本医疗与补充医疗、基本养老与补充养老、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实行不同的财务政策,相应取消按工资总额14%提取职工福利费的做法。 此外,规范了职工激励制度。企业对职工的激励,包括即期的奖励和远期的股权激励两大类型。即期奖励,本质上属于工资范畴,修订的《通则》规定通过调整内部分配制度来解决,或者作为销售提成而列入管理费用。

  9. 广州个税自行申报系统开通 纳税人可在网上报税

  记者获悉,从1月28日起,广州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便可安坐家中,通过全省统一的个税自行申报网报系统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据介绍,已经向广州各级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过个人所得税申报的纳税人,包括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个人明细信息的,可直接使用网报系统申报,而从未向地税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个人信息登记的个人,则先进行预登记和预申报。据了解,为确保安全性,网上申报实行密码设置规则,纳税人需凭密码才能进行网上申报。纳税人可通过两种途径获得初始密码:一是其所任职或投资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通过登陆网报系统,在“扣缴义务人密码派发”界面查询导出并向个人派发。二是该纳税个人携带其身份证明材料到其主管地税机关,由税务人员通过大集中核心系统中的“查询修改个人网上密码”界面进行查询并告知。特别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必需在首次申报时修改个人的密码。修改后的网报个人密码只有本人知道,其他人都无法查看。如果纳税人忘记了修改后的密码,可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到主管税务机关,由税务人员通过大集中核心系统进行重置并告知。首次向地税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纳税信息的,应先进行预登记预申报。预登记预申报的纳税人首先登陆到网报系统,进入“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点击“我要开通”按扭,进行预登记,然后再按照提示填写个人详细信息并上传身份证件复印件的扫描文件,进行预申报。税务人员告诉记者,上传身份证复印件的环节十分重要,如已按照要求提供上传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的个人,今后可在网上直接查询税务机关的审核结果;对于未上传身份证复印件的个人,则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网上申报所提示的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确认手续后才可查询。

  10. 年收入逾12万者自行委托申报 代理费用相差30倍

  今年3月31日之前,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高收入者,都要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2006年度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允许纳税人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代为申报,而地税部门的数据显示,有三分之一的申报人找机构代理。记者采访北京的多家中介机构发现,代理申报的服务费差距较大,从300元到1万元,相差了30多倍。为什么纳税人愿意找中介代为申报?本报在新浪网所做的调查发现,“自己没时间”并不是选择由中介代报的最主要的原因,多数受访者的考虑是,“委托专业人士更放心,避免因误报或漏报承担法律责任”。 记者昨(21日)天从地税部门获悉,截至2007年1月19日的最新统计显示,在申报期开始后短短两个多星期的时间里,我市已经有近7000位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申报了2006年度个人所得税。北京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数量在全国领先。当然,这距离税务部门此前做出的我市有25万至30万人年收入超过12万的预估还相差一段距离。而距离申报截止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在调查结果中,记者发现,在税务部门为纳税人提供的四种申报方式中,有超过半数投票者表示会选择网上申报,占59.81%,其次就是委托申报,占24.3%,上门申报有13.08%,而选择邮寄申报的人最少,不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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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后语】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讲师翟继光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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