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法总论 税法总论 财税法制史 外国财税法 国际财税法 财税法学人 青年学者论坛
财税法研究机构 财政法治建设 税收法治建设 财税官员论坛 财税法学者访谈 财税法论坛 财税法精品课程
您的位置:首页 »  财税法期刊 »  财税法评论 »  第2卷第7期 » 文章内容
财税法新闻:2006年5月财税法新闻回顾(中)
财税法网

】【关闭】【点击:2517】
【价格】 0 元
【正文】

  1. 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5月11日电 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日前就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有关问题,回答了新华社记者的提问。《条例》共十条。其主要内容包括:1、烟叶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烟叶收购的单位;2、烟叶税的征收环节为烟叶收购环节;3、烟叶税的税率,为20%的比例税率;4、烟叶税的计税依据为烟叶的收购金额;5、烟叶税的征收机关为地方税务机关。

  2. 127万名考生报名参加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5月20日、21日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4.3万个考场同时举行,127万名考生报名参加这次考试。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每年考试报名人数均在100万人以上。在开考14年以来所组织的13次考试中,全国共有1,895.9万人报名参加考试,1,258.5万人实际参加了考试,314.7万人通过考试取得了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批优秀会计人才脱颖而出,已经成为各单位的会计业务骨干,在贯彻执行《会计法》,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今年2月15日,我国发布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在会计准则建设方面迈出了重大步伐,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依照新的会计准则进行。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在北京市第四十四中学考点巡视时表示,财政部将继续完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制度,健全会计人才评价和选拔机制,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为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提供会计人才保障。

  3. 今年九大税案之一宣判 3兄妹一审分获刑8至15年

  以在江西投资办厂为幌子,浙江省青田县王伯军、王聪娟、王伯超三兄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75亿元。11日上午,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公布的九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之一、江西省迄今最大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判处王伯军、王聪娟和王伯超有期徒刑十五年、十年和八年。经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9月,王伯军在江西省金溪县相继注册成立江西金盛皮业有限公司、江西永盛皮塑制品有限公司、抚州顺达皮业有限公司,从事劳保手套生产。公司成立后,由王伯军在广东深圳联系客户开展业务,其妹王聪娟负责管理财务和开票,其弟王伯超负责管理生产和原材料采购。2002年10月至2004年9月期间,王伯军指使王聪娟、王伯超为广东茂名市20家企业虚开销售半成品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38份,价税合计3.269亿元。至案发前已抵扣522份,金额为4639.8万元。2002年11月至2004年6月期间,王伯军指使王聪娟为海南一家公司虚开销售劳保手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5份,价税合计2808.4万元。2002年11月至2004年9月期间,王伯军指使王聪娟为深圳钟国城等五家外贸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70份,价税合计1.2亿元,共计退税517.3万元。至案发时,王伯军指使王聪娟和王伯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63份,价税合计4.75亿元,已抵扣和退税5157万元。王伯军等人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取非法所得465.7万元。案发后,税务、司法机关已追回国家税款损失和追缴被告人非法所得等共计5367.7万元。由于虚开了大量销项发票,为了抵扣进项税款和平衡账目,王伯军指使王聪娟、王伯超虚开了大量的农副产品收购凭证。

  4. 北京:企业帮职工代扣代缴个税须退完税证明

  帮职工代扣代缴个税必须把完税证明退还给职工本人,如果无法发放的,将退税证明交回税务机关,并说明原因。5月11日,北京市地税局公布了《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有关问题。根据该《办法》规定,北京市民将有三种方式获得个税完税证明。一是,纳税人执本人身份证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税务机关确认其身份和税额后,可为其开具完税证明;二是税务机关可为单位职工特殊需要集中开具完税证明,即代扣代缴单位所属职工因特殊原因需要完税证明的,可由代扣代缴单位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实后,为其按在一定期间内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批量开具完税证明。三是税务机关年终一次性开具完税证明,即税务机关在年终4个月内汇总纳税人全年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并经核实后,主动为每一个纳税人按其当年实际缴纳的工资薪金项目所得的个人所得税额开具一张完税证明。北京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代扣代缴义务人在接收到完税证明后,必须负责把完税证明发放给纳税人,如果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发放的,应把完税证明退还给税务机关,并说明原因。税务机关有责任对代扣代缴义务人发放完税证明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监督。而税务机关也在开具、保管、发放完税证明的各个环节对纳税人的纳税资料保密。

  5. 审视“会计霸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到底怎么了?

  在中国,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近日发布报告,声称中国不良贷款总额高达9110亿美元,为全球之冠,这个显然夸大出奇的数字理所当然遭到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负责人痛斥“结论荒唐,令人不解”,真不知道这家在中国长期从事金融机构会计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究竟是怎么炮制出这样一份“研究报告”的。在日本,监管部门于10日发出了日本会计审计业史无前例的严厉处罚命令,勒令普华永道的日本子公司中央青山PWC于7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停止为大型企业客户审计服务,因为这家会计师事务所为化妆品公司嘉娜宝(Kanebo)做假账长达5年之久,在截至2004年3月的5年中,嘉娜宝公司前经理人员夸大销售收入,隐藏费用支出,虚报盈利约2100亿日元,由此将其中4个实际上亏损的年份在账面上改成了盈利,普华永道已有3名前员工被捕。中央青山PWC客户多达5500家,受此事影响的公司将有2300家,其中不乏丰田、索尼、新日铁之类的巨头。看来,我们确实需要好好审视一番美欧会计师事务所在国际市场上的“审计霸权”了。

  6. 酒鬼酒被追缴3245万税款 漏缴款超当年净利润

  鬼酒被追缴3245万元税款,漏缴税款刚好超过当年净利润,2004年净利润因此减少2560万元。酒鬼酒(000799)昨日表示,经湖南省财政监察办事处调查,公司需补缴白酒消费税等各项税款3245万元。财政部的此项处罚将使酒鬼酒2004年度净利润减少2560万元,进一步降低了该公司的净资产水平。不漏税有退市风险。酒鬼酒公告透露,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日前下发了《关于湖南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白酒消费税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2004年8-12月,酒鬼酒通过转移包装物成本到湖南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核算,减少2004年销售产品的包装成本计税价格3792万元,根据有关规定应补缴消费税948万元。此外,酒鬼酒还存在“价外收费漏缴税款问题”、“业务用酒漏缴税款问题”以及其他利用关联交易逃避消费税问题,其漏缴的各项税款累计高达3245万元。酒鬼酒2004年漏缴的税款与当年该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数据非常接近。成功集团2002年9月收购了酒鬼酒29%的股份,酒鬼酒于2004年扭亏为盈,当年的报表显示酒鬼酒实现净利润3179万元。此后发生的事情显示,在近三年的时间里,成功集团先后移走了酒鬼酒4.2亿元,董事长刘虹也因此被刑事拘留。酒鬼酒也连续两年大幅亏损,2002年公司巨亏14471万元,2003年又巨亏9443万元。业内人士认为,酒鬼酒2004年如果不偷逃税款的话,它将面临退市的风险。律师认为会计师事务所有责任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酒鬼酒2004年年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北京市泰福律师事务所主任肖太福认为,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在酒鬼酒2004年偷逃税款一事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应该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而行政责任主要是由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定夺。酒鬼酒董秘办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漏缴的税款是在刘虹执掌公司期间发生的,公司对财政监察办的处理决定无任何异议,争取在规定的时间内补缴所欠消费税款。此外,公司还将按照有关要求调整相关账务,并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的年度报告进行审计。

  7. “和谐社会与税收司法改革”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大学召开

  5月19日-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北京大学法学院和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联合主办,世界税法协会(ITLA)、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和北大中美法律与政策联合研究中心等单位协办的“和谐社会与税收司法改革”国际研讨会暨北京大学与密歇根大学税法高级论坛在北京大学召开。来自美国、德国、日本、荷兰、泰国、哥伦比亚等国和我国台湾、香港地区及我国内地有关单位的专家学者200余人参加了会议。与会的国外著名专家、学者有: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Reuven S. Avi-Yonah教授、美国联邦税务法院David Laro法官、荷兰莱顿大学国际税法中心主任Kees van Raad教授、日本东京大学金子宏教授、德国律师Frank Roser博士、美国亚利桑那州大学Yariv Brauner教授、哈佛大学国际税法项目原执行主任Richard Ainsworth、波士顿大学Diane M. Ring副教授等。研讨会开幕式由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世界税法协会主席、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刘剑文教授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奚晓明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孙在雍副会长、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郝昭成会长、北京大学张国有副校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朱苏力院长分别为研讨会致词。北大中美法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康奈尔大学前校长Jeffrey Lehman教授为大会作了精彩的学术报告。

  

【版权声明】未经财税法网(http://www.cftl.cn)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违者必究
【编后语】
    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翟继光整理。
】【关闭
本栏其他文章
·财税法辞典:租庸调制   (王晶)[2006/5/22]
·财税法问答:固定资产评估净增值是否应当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翟继光)[2006/5/22]
·财税法新闻:2006年5月财税法新闻回顾(上)   (财税法网)[2006/5/11]
·财税法辞典:税收法律主义   (李建人)[2006/5/9]
·外国财税法:日本个人所得税   (翟继光)[2006/5/6]
    联系我们 - 网站介绍 - 活动通知 - 祝贺网站开通   
本网站由 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北大法宝) 提供技术支持
版权所有© 财税法网 Copyright © www.cftl.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