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法总论 税法总论 财税法制史 外国财税法 国际财税法 财税法学人 青年学者论坛
财税法研究机构 财政法治建设 税收法治建设 财税官员论坛 财税法学者访谈 财税法论坛 财税法精品课程
您的位置:首页 »  财税法期刊 »  财税法评论 »  第2卷第7期 » 文章内容
财税法新闻:2006年5月财税法新闻回顾(上)
财税法网

】【关闭】【点击:2140】
【价格】 0 元
【正文】

  1. 沈阳市国税部门取消14项税务行政审批项目

  五•一前夕,沈阳市国税局再次取消了十四项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并下放了两项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和十八项企业所得税减免项目的审批权。这次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工业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为原料进行生产享有的税收优惠;一般纳税人认定及年审和废旧物回收单位的资格认定,还有税务登记、变更注销登记、验换证核准等等共十四项内容,大大提高了效率并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同时,国税部门还承诺,凡是属于基层审批项目,纳税人上报材料齐全的,保证当日受理、当日审核、当日传递。

  2. 退税优惠吸引:深圳外资企业大举采购国产设备

  深圳盐田港三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日前从深圳市国税局获得了采购国产设备的退税款450多万元。据介绍,受到国产设备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吸引,深圳近年有越来越多的外商投资企业采用国产设备代替进口设备。来自深圳国税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03年有21户企业申报,共获退税1841万元;2004年申报企业增加到52户企业,共获退税4557万元;2005年申报企业有57户,共获退税4754万元。采用国产设备的项目中,不少是深圳市重点引进的重大外商投资项目,如南海西部石油,妈湾电力,南山热电,南方中集、赛格三星、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等。深圳有关外资企业人士表示,采购国产设备可以享受退税政策,为企业节省了资金,因此,在同等功能、具有相当竞争力的设备里,国产设备已成为企业的首选。不少国内企业生产的设备现已接近国际水平,并且成本价格较进口设备低,安装调试、后期维护都较方便,使竞争力增强。根据国务院有关鼓励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国产设备,如该类设备属国家鼓励类投资目录范围,可全额退还国产设备增值税。

  3. 香港上财政年度税收创新高 比前一年度增长14%

  香港特区上个财政年度税收达到1450亿港元,是历年最高,比前一个财政年度增长14%。香港特区政府税务局局长刘麦懿明2日介绍说,在1450亿港元的税收中,利得税达698亿港元,增长19%;薪俸税达375亿港元,增加10%;物业税及个人入息税为45亿港元,增加9%;今年第一季度股市交投增加,印花税收入增加27%,因此带动上个财政年度印花税上升13%,达到179亿港元。据介绍,上个财政年度欠税率是4.5%,为历年最低。因为赛马投注减少5%,博彩税是唯一下跌的税项,仅119亿港元,比上年减少1%。刘麦懿明说,香港特区税收大幅上升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复苏、公司业绩理想和就业情况向好。香港特区上个财政年度为2005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

  4. 乌鲁木齐地税:六千教师搞家教 主动纳税无一人

  新疆乌鲁木齐市地税局近期一项调查显示,全市约有6000名教师从事家教,但截至目前,尚无一人主动到地税机关申报纳税。乌鲁木齐市地税局近期组织人员对新疆教育学院家教中心等单位进行调研。从对乌鲁木齐市各区家教中心调查的情况显示,在市属学校的3万多名教师中,其中6000人从事家教,约占全市教师总数的20%,每人每月平均获取收入在2000元~6000元不等。据调查统计,截至目前,全市从事家教的教师无一人主动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据乌鲁木齐市地税局测算,每年仅流失的家教个税收入就达2000多万元。

  5. 增值税犯罪已被处死百余人 法律存在较大漏洞

  增值税,这个税收最主要的来源,当前也成为金额最大的涉税犯罪重灾区。去年4月份,国税总局曝光了十大涉税案件;今年4月份,又有9起涉税案件被曝光。两年中,排在前列的大案都是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涉案金额有过之而无不及。去年公布的浙江长兴“1.09”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人民币5亿多元,江苏涟水“2.26”案涉及金额7.17亿元,而今年“黑津冀”系列虚开发票案涉案金额已经达数十亿元,税务机关通过此案共查补的税款多达12.39亿元,罚款4.89亿元。1994年进行税制改革后,增值税专用发票带着墨香正式问世。当时的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鑫在全国县以上税务局长电话会议上曾强调:能否管好用好增值税发票,是新税制能否取得预期成功的关键所在。可是,从1994年至今,全国因增值税犯罪被判处死刑或死缓的已经有200多人,其中100多个犯罪分子已经被执行死刑。国家税务总局前副局长程法光称这个数字是“世界罕见”。

  

  

【版权声明】未经财税法网(http://www.cftl.cn)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违者必究
【编后语】
    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翟继光整理。
】【关闭
本栏其他文章
·财税法辞典:税收法律主义   (李建人)[2006/5/9]
·外国财税法:日本个人所得税   (翟继光)[2006/5/6]
·财税法新闻:2006年4月财税法新闻回顾(下)   (财税法网)[2006/5/1]
·财税法辞典:税收机制   (施正文)[2006/4/28]
·财税法问答:企业接收捐赠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翟继光)[2006/4/27]
    联系我们 - 网站介绍 - 活动通知 - 祝贺网站开通   
本网站由 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北大法宝) 提供技术支持
版权所有© 财税法网 Copyright © www.cftl.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