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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新闻:2006年1月财税法新闻回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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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

  1月17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副局长崔俊慧、王力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在会上介绍了2005年全国税收工作情况和2006年税收工作安排。他说,2005年,全国税收收入达到30866亿元(不包括关税和农业税收),比上年增长20%,增收5148亿元,年收入迈上30000亿元新台阶。在税收收入稳定较快增长的同时,税收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依法治税取得新的进展,征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税务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增强,其他各方面工作都迈出新的步伐。

  2. 安徽省国税局采取措施规范代扣代收代征税款管理工作

  一是严格审查“三代”税款资格。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且具有“三代”税款工作能力的单位和个人核发税务登记证和委托“三代”税款证书,并签订委托“三代”税款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及职责和责任。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委托“三代”税款;二是严格界定“三代”税款范围。对未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范围,一律不得委托“三代”;三是规范“三代”财务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检查、指导委托“三代”单位健全财务制度,培训办税人员,提高办税质量;四是规范“三代”税款手续费管理。单独设置“三代”税款手续费会计科目,及时、全面、完整地反映手续费收支情况,按规定的比例及时支付给“三代”单位;五是严肃“三代”税款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超范围委托“三代”、超比例和扩大范围提取手续费等情况,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 湖南省国税局对涉外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实行影像管理

  为加强涉外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监管,湖南省国税局对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和外购国产设备所得税抵免实行影像管理。一是管理部门在办理企业退税申请审核时,到企业现场使用数码相机对企业申请退税的外购国产设备实物进行拍摄存档,所拍图象要求能反映设备整体情况、国产设备标志及设备所处环境。二是实行二级存档管理。对拍摄形成的影像文件分别由县(市、区)局综合业务科和管理科进行电脑存档备查,同时要求冲洗相关照片作为办理退税的附报资料。三是每年出口退税清算期由相关部门按照设备清册所载内容与照片,到企业现场进行核对,确保申报与设备实物相符。该项措施不仅明确和规范了相关部门对涉外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的责任和工作流程,而且加强了对设备实物的监管,降低了企业利用虚假购进国产设备骗取退税的可能性,强化了管理。

  4. 财政部:政策全面支持东北振兴 增值税转型试点

  财政部新闻办近日发布消息,财政部正在积极采取有效财税政策措施,全面支持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财政部副部长李勇在日前召开的改善投资环境,促进东北振兴国际研讨会上说,财政部采取的政策措施具体包括:筹措、落实财政资金,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进行增值税转型试点,加大金融改革和政策措施支持力度,支持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外贸、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发展,加大基本建设投资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东北振兴。

  5. “博士山”杯2005年全国十大税收新闻揭晓

  由中国税务报社和北京博士山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博士山”杯2005年全国十大税收新闻评选结果于1月17日揭晓。此次活动的专家评选委员会主任、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宋兰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宣布评选结果,“农业税条例废止”以高票拔得头筹。“博士山”杯2005年全国十大税收新闻为:1.农业税条例废止,“皇粮国税”成为历史;2.2005年全国税收收入突破30000亿元;3.七部委联合发布意见,调整房地产营业税;4.全国人大高票通过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5.个税修法听证会上传出公众声音;6.“金税”工程三期2006年正式启动;7.拖欠企业退税款的局面得到根本扭转;8.实行欠税公告,曝光欠税企业;9.“东北税改”一年成效显著;10.《税收管理员制度》出台。

  6. 我国避税现象严重 一年查230家企业查出200亿

  记者12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近年来,税务总局平均每年对230户企业开展反避税调查,通过调查,累计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多亿元,调整补税30多亿元,弥补亏损80亿元。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机关高度重视反避税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反避税工作力度,努力维护国家权益。

  7. 中国农产品关税已降至承诺的终点 农业未受冲击

  2006年中国将从整体上走进加入WTO的后过渡期。据有关方面透露,中国今年的农产品平均关税将在去年15.35%的基础上进一步降至15.23%,仅为世界农产品平均关税62%的1/4.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农产品关税总水平最低的国家之一。

  8. 辽宁明起调高增值税起征点 个体户不用缴增值税

  从2006年1月1日起,辽宁省统一上调增值税起征点。具体幅度是:销售货物的起征点由现行月销售额2000-4000元上调至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由现行月销售额1500-2000元上调至3000元;按次(日)纳税的起征点由现行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上调至200元。该省国税局30日表示,此举是为缓解紧张的就业形势,减轻社会弱势群体的税收负担,促进城乡居民就业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加快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步伐。据税务专家介绍,目前该省就业形势严峻,从事个体经营是社会弱势群体就业的主要渠道。提高增值税起征点,出台更宽松的税收政策,有利于促进其自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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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后语】
    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翟继光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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