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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卷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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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问答:股权重组是否需要经过清算程序?
翟继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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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答:股权重组一般不须经过清算程序,其债权、债务关系,在股权重组后继续有效。
法律依据:《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家税务总局1998年6月24日发布国税发[1998]97号)。
【作者简介】
翟继光,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大学研究生税法研究会会长。
【出处】翟继光编著:《企业所得税实务操作》,经济管理出版社2005年版。
【版权声明】
未经财税法网(http://www.cftl.cn)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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