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出口退税骗税现象造成严重影响
近年来,出口骗税现象不断加剧,骗税活动团体化、多元化,手段多样化,范围广泛化,[27] 出口骗税现象的存在,造成了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干扰了正常的出口贸易的管理秩序,不利于出口企业在出口贸易的公平竞争,成为出口退税政策效应发挥的严重障碍。
1.出口骗税的成因分析
(1)出口退税资金过于庞大引发出口骗税。
按照我国当前的出口退税制度的规定,出口货物的平均退税率为出口总额的15%。一般说来,出口货物往往涉及庞大的资金额,所应退还的增值税或消费税税额形成较大的资金占用额。出口货物数量越多,资金额越大,所享受的退税优惠就越多。巨大的利益刺激成为出口骗税的有力动因。由于我国出口退税管理制度的缺陷,骗税分子取得出口退税的相关单证进而进行出口退税申请无需付出大量的成本,相反,在骗税成本既定的情况下,骗取的退税金额却是几乎没有限制的。成本与利润间的巨大差距,庞大的出口退税现金流量在客观上容易诱发出口骗税。
(2)出口退税管理的制度缺陷成为骗税的温床
根据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规定,出口退税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税务机关具体负责办理出口退税事宜而无需负担退税资金。这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中央和地方财政责权利的统一性,地方税务机关对税款缴纳及税款的退还缺乏相应的激励进行监督,甚至为出口企业廉价的虚开专用的缴款书,为骗税分子办理各种退税单据。同样,我国并存的多种退税方式也为骗税分子提供诸多的方便。以出口“免抵退”办法为例,虽然采用“免抵退”办法能够从形式上解决征退税分离的问题,但却使增值税发票管理面临更大的压力,骗税现象转化为偷骗税。[28] 出口退税的相关各个部门之间协调与合作的欠缺,更为出口骗税提供了可乘之机。
2.出口骗税扭曲出口退税的政策效应
当前,出口退税资金不足已成为制约出口退税政策制定和实行的巨大瓶颈。从理论上说,出口退税只是将出口货物在流转环节和出口环节已缴纳的税款退还给出口企业,因此,出口货物所缴纳的相应的税款既足以保证退税的资金来源,尤其是在退税率远远低于征收率的情况下。而实际上,当前出口退税诸多的制度设计其目的均在于解决出口退税资金的不足。尽管出口退税资金不足有国家财政体制上的根源,但出口骗退税所造成的国家资金流失是出口退税资金不足的重要原因。出口骗退税所涉及的退税款往往数额巨大,早在1992年151家生产企业所骗取的退税款就已达到7.49亿元,[29] 近年来出口骗税数额也日益巨额化,成为国家税金流失的重要渠道,进一步加剧了我国出口退税资金不足的局面,导致大量出口企业无法按时获得退税款,造成资金的大量占用,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
由于出口骗税的目的仅在于取得最大的退税利益,骗税分子往往以虚报出口货物或出口价格的办法骗取退税款,因此,骗税所涉及的出口货物也往往是出口退税率较高的货物,造成该类货物出口数量的大量虚增,或者形成该类出口货物价格畸高的误导。我国无法获得出口贸易的真实数据,无法据以制定相关的外贸政策和出口退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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