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出口退税宏观调控权适时适度行使
税收法定原则在当代的发展,要求税法不仅符合议会保留原则,而且议会制定的法律必须符合税收正义要求。税收正义最核心的一项内容即是税收负担公平。纳税人所理应享有的税负公平权赋予纳税人享有出口退税请求权的正当性基础。从严格意义上讲,只有实行彻底的零税率,才能保证出口纳税人不遭遇重复征税,而保证其税负公平权。因此,当国家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纳税人的出口退税率进行必要调整时,不仅应符合权力法定的原则,而且应符合适时适度的要求,唯此,才能构成对纳税人零税率请求权的合理限制。
适时适度原则强调的是宏观调控的时机、手段选择符合经济规律性,宏观调控的范围、力度符合比例原则,以保证受控纳税人为社会公益所牺牲的利益限制在最小的、必要的、合理的范围内。经济规律性是宏观调控权行使的合理性基础,它是衡量宏观调控是否适时适度的一个重要标准。只有符合经济规律、适应国民经济总体运行需要的宏观调控才具有实质合法性,才能得到国民的拥护和纳税人的自愿遵从。比例原则是公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强调的是当公权力对私权利进行必要干预时,所预期达成的社会公益目标必须明显重于私益的牺牲度,同时在干预手段的选择上,必须为达成目标所必须且对私益最小侵害。宏观调控是基于社会公益高于个体私益、国民经济整体运行安全优先私有经济个别效益的法理而实施,因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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