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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辞典:连带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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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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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数个纳税人之间对于税收债务共负连带清偿之义务,学理上称为连带纳税人。其目的是为了确保税收债权能获得完全清偿,故将数纳税人视为一体,税务机关得向任何纳税人请求清偿税收债务,直到税务机关的税收债权获得完全满足。

  连带纳税人之设计是有利于税务机关而不利于纳税人,必须法律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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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俊明,法学博士(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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