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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新闻:2005年10月财税法新闻回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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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 中国与墨西哥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2005年9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墨西哥合众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在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李肇星和墨西哥合众国政府外交部长德尔贝斯分别代表各自政府签署了该协定。至此,我国与所有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国与墨西哥同为发展中国家,双方经济关系紧密。目前墨西哥是中国在拉美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和第三大投资对象国。相信该协定的签署将促进双方经济合作与交流。

  2.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纳税服务,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健全纳税服务体系,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总局)根据当前税收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在深入调研、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并下发了《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规范》共分六章四十五条。第一章是“总则”,主要明确出台《规范》的依据,纳税服务的含义、宗旨、目标、原则、组织协调机构、总体要求等。第二章主要明确纳税服务内容,涵盖税法宣传、纳税咨询、简化办税方式和程序、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等,涉及税收管理员、税务稽查、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第三章主要明确办税服务厅的设置、管理、服务规范。第四章主要明确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与税务网站等纳税服务现代信息技术平台的设置与管理。第五章主要明确税务机关开展和加强纳税服务考核与监督的有关制度和要求,第六章是“附则”。

  3. 浙江省国税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废旧物资管理

  针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及用废企业税收专项检查发现的违规开具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多开废旧物资销售发票导致利废企业多抵税款,回收单位与利废企业利用关联关系偷逃税款等问题,从动态监控,源头控制入手,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废旧物资税收管理。一是严格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和销售发票的使用。除了按发票管理的通用规定严格管理外还应针对该行业特点,重点对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和废旧物资销售发票的使用范围进行监控。二是强化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的日常管理。税务机关应做好对所属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的资金流和货物实物的动态监控,对其发票的开具、废旧物资收购、销售情况以及资金流动情况进行重点核查。同时还应对企业的财务核算情况进行检查,凡是未将废旧物资经营和其他货物经营业务分别核算或核算不准确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若发现其有虚开废旧物资销售发票行为的,应取消其免征增值税的资格。三是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管理和监控。做到对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数量有所控制,并采取适当的纳税评估方法,根据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实地核定一个下脚料产出的最低限额,监控每日的产品生产数量和下脚料产生数量,及下脚料销售情况,防止账外经营。四是加强对企业自办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的管理。对企业自行兴办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一定要对其经营业务的真实性、是否有虚开发票现象进行严格审查,遏制这种利用关联企业间的不正常交易,借避税来行偷税之实的现象。

  4. 大连市地税局对个体税收实行分类管理

  一是建立正常纳税户管理台账,通过调查摸底,计算机数据比对,掌握正常个体纳税户底数,设专人开展月纳税催报催缴工作,以账促管,确保征期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二是建立未达起征点户管理台账,通过与国税、工商、街道等进行协调沟通,全面掌握未达起征点户税源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对已达到起征点的个体业户重新核定税额,防止税款流失,以管促收。三是建立优惠证减免户管理台账,认真清理伪、假优惠证业户,真正落实好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切实维护下岗再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四是建立非正常户管理台账,派专人按台账提供的相关信息,积极开展查找清理非正常户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非正常户数,保护税源。

  5. 北京市地税局建立五项机制保证契税征收顺利开展

  一是建立税企互动机制。与开发商、楼盘销售中心、房屋买卖中介机构等部门及时沟通联系,定期深入走访,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等方式解答财务人员涉税问题,强化企业诚信纳税意识。二是建立房屋买卖指导价公布机制。公布指导价,实现了计税依据的规范化、透明化,同时严格审批,规范办理各项手续,最大限度上保证了政策执行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三是落实税收管理员税源动态监管机制。按地段不同,对税源实行分片监管。通过整体比对和实地分析等方法,科学地掌握税源增减变化,并根据当期市场情况及时做相应的调整。四是建立相关部门联动机制。与房管部门加强联系及合作,对于擅自变更、涂改商品房销售凭证等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坚决不予办理。五是建立多渠道宣传机制。通过制作电视专题节目、网站发布公告、开辟宣传栏、印制宣传册、开通契税咨询专线等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契税知识,提高纳税人自觉诚信纳税意识。

  6. 深圳市国税局建立税收分析和监控制度

  一是建立税收分析报告和通报制度。除专业人员的日常分析外,还按月度进行税收分析报告和通报,按季度召开专题会议分析,不定期开展税源专题分析,及时准确地反映税收收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组织收入工作的具体措施。二是建立税收收入监控制度。建立市、区两级税收分析框架,明确各级部门开展税收分析工作的职责和重点;市局不定期编发《深圳税收与经济》快报,区局及时报送每月收入、收入质量及政策变化、征管工作重大变化、半年和年度税收预测报告,进行动态监控和预测。三是明确税收分析和监控工作思路。既关注收入总量增减变化又分析各税种收入与相关经济指标的关系,加强地区宏观税负和税收弹性系数的分析,对不同地区、重点行业税负水平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提高税收分析的准确度和税源监控的针对性。四是拓宽信息获取渠道。加强与财政、地税、统计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每季度参加市财政、税务、国库、海关联席会议专题分析,及时获取相关经济指标,为搞好税收分析提供数据支持。日前,该局专门召开收入形势分析会,与深圳市10家重点税源企业进行座谈,共同分析今年1-9月份税收收入基本情况,了解企业经营战略、产品结构、市场结构变化对税收的影响,研究解决现税增长乏力的对策,提出了在第四季度“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加强中小税源管理,加大清查漏管税源力度”的组织收入工作思路。

  7. 湖南省国税局规范二手车销售税收管理

  日前,湖南省国税局对二手车销售税收管理情况开展了调查研究,并采取分类管理的办法对全省二手车销售税收进行规范管理。一是就纳税主体进行了分类,把从事二手车交易活动主体划分为经销企业、拍卖公司、交易市场三类,实行分类管理。二是明确税收政策。对经销企业、拍卖公司和二手车交易市场在销售二手车时的5种情况的税收政策分别进行了明确和规定,避免政策执行不统一。三是对拍卖公司、交易市场二手车辆的原始购进价格确认、开具发票等情况进行了规范。

  8. 福建省地税部门加强汽车驾驶培训税收管理

  将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单位或个人逐步纳入管征,并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征收方式。对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自备教练车的,能够准确核算其收入、成本、费用的,实行查账征收,由驾驶培训机构按时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依法缴纳税款;对机动车培训驾驶机构自备教练车但无法准确核算其收入、成本、费用的,或者是承包给驾驶员个人的,实行核定征收,由驾驶培训机构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款申报缴纳;对教练车挂靠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的由培训机构负责代征地方税费,主管税务机关与委托代征单位签订《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由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将委托代征税(费)种的名称、应税税目、计税依据、核定征收的比例通知纳税人,并代征代扣有关税费。

  9. 贵州省国税局严格资源综合利用水泥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审批管理

  近日,该局制定出台了《贵州省资源综合利用水泥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审批及日常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规定:申请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年总计减免税额20万元以下的资源综合利用水泥产品,经省经贸委授权,由市(州、地)经贸委(局)牵头组织同级税务、财政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由具有资质的省级质检专业技术机构进行现场抽样检验。评审认定合格的,报省经贸委统一发给认定证书,并接受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的检查;申请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年总计减免税额20万元以上的资源综合利用水泥产品,由市(州、地)经贸委(局)牵头组织同级税务、财政等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后上报省经贸委。根据市(州、地)初审意见,省经贸委组织具有资质的省级质检专业技术机构及有关专家进行现场抽样检验和现场审核。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进行评审认定,并由省经贸委统一发给认定证书。办法还明确了申请资源综合利用水泥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应报送的资料、财务管理应达到的标准和税务机关应如何进行核实确认、审批、日常税收管理、纳税评估等。并建立税务机关与经贸部门的工作联系制度,相互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了解资源综合利用水泥生产企业的最新动态,相互配合及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

  10. 河南省地税局强化减免税企业管理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减免税档案台账,准确掌握减免税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从业人员、是否本人直接经营等基本情况,对批准减免税的企业实行动态跟踪管理。二是加大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定期巡查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开展专项纳税评估。三是结合年检对每一户企业,每一项标准进行对照检查落实,明确享受减免税优惠的企业资格。四是切实加强对减免税企业的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实际情况,促进企业遵从税收管理。五是实施重点监控,着重对其减免税的使用情况和减免税期满后的纳税情况进行监控。掌握企业在减免期间是否仍然符合减免条件,减免税金用途是否正确,期满后的纳税情况是否正常,对不符合减免税条件的企业能够及时发现并做出相应处理。六是严格把好新办减免税企业审核关,在对企业办理减免税事项时不仅要对其所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而且还要由税务管理员和社会特邀监督员组成调查组到业户经营场所实地进行复核。七是加强和政府各部门的配合,由政府牵头对减免税企业进行综合执法,确保各项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和严肃性。

  11. 中美联合经济委员会第17次会议开幕

  10月16日,中美联合经济委员会第17次会议在河北香河第一城开幕,中国财政部长金人庆与美国财长斯诺共同主持开幕式。在两天的会议中,中美双方将就全球经济不平衡、全球宏观经济形势、两国的财政和货币政策、金融部门发展、国际事务合作等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讨论。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朱之鑫、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保监会副主席李克穆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魏本华等中方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考克斯、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杰弗理等美方官员出席了开幕式并参加会议。成立于1979年的中美联合经济委员会是中美两国在经济领域交换已经的一个综合性论坛,已轮流在两国举行了16次会议。

  12. 国际开发机构首次在华成功发行熊猫债券庆祝仪式在京举行

  10月18日,国际开发机构首次在华成功发行熊猫债券庆祝仪式在北京举行。中国财政部副部长李勇、世界银行行长沃尔福威茨和亚洲开发银行行长黑田东彦出席庆祝仪式并先后致辞。李勇副部长充分肯定了国际金融公司和亚洲开发银行在华成功发行人民币债券的重大意义。作为2005年中国深化改革开放的一项重要举措,熊猫债券的发行在推动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同时,为拓展和深化两机构与中国的合作开辟了新的渠道。沃尔福威茨行长和黑田东彦行长在致辞中均对中国政府支持国际开发机构在华发行人民币债券表示感谢,并表示愿以此次发债为契机,为推动中国债券市场的开放和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做出积极贡献。来自中国政府有关部委、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中国承销商和投资机构等方面的代表及中外新闻媒体记者约200人出席了庆祝仪式。

  13. 中央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召开国企效能监察工作座谈会

  10月18日至1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务院国资委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座谈会。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李至伦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黄丹华出席会议并讲话,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主持会议。会议强调,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是全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作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具有着很强的生命力。会议要求,国有企业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在实践中不断赋予效能监察工作新的涵义,坚持不懈,常抓常新,真抓实干,努力开创效能监察工作的新局面。13家单位进行了大会发言,34家单位进行了书面交流。

  14. 国资委正式启动“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和管理指南研究”专题工作

  2005年9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组织召开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和管理指南研究”专题第一次全体会议,标志着国务院国资委承担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专题工作正式启动。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出席会议并作了题为“认真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的总体部署,大力提高我国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竞争能力”的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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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后语】
    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翟继光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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