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法总论 税法总论 财税法制史 外国财税法 国际财税法 财税法学人 青年学者论坛
财税法研究机构 财政法治建设 税收法治建设 财税官员论坛 财税法学者访谈 财税法论坛 财税法精品课程
您的位置:首页 »  财税法期刊 »  财税法评论 »  第2卷第5期 » 文章内容
财税法辞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interim regulations on the enterprise income tax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席晓娟

】【关闭】【点击:2050】
【价格】 1 元
【正文】

  企业所得税是指以企业为纳税人,以企业一定期间的纯所得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1993年11月26日国务院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其适用对象为内资企业,是狭义的企业所得税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相配套组成广义的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的生产、经营并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的企业或者组织。征税对象是纳税人源于中国境内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企业所得税采用比例税率,基本税率为33%。此外设置两档优 ...更多

【提示】 您好!没有登录不能阅读全部内容!如果您想继续阅读,请登录注册成为会员!

【作者简介】
    席晓娟,法学硕士,西北政法学院讲师。
【版权声明】未经财税法网(http://www.cftl.cn)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违者必究
】【关闭
本栏其他文章
·外国财税法:美国的地方税   (翟继光)[2005/10/7]
·财税法辞典:澳门所得补充税   (窦慧娟)[2005/10/4]
·财税法新闻:2005年9月财税法新闻回顾(下)   (财税法网)[2005/10/2]
·财税法新闻:2005年9月财税法新闻回顾(上)   (财税法网)[2005/9/20]
·财税法辞典:应纳税款的核定   (魏建国 宋丽)[2005/9/11]
    联系我们 - 网站介绍 - 活动通知 - 祝贺网站开通   
本网站由 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北大法宝) 提供技术支持
版权所有© 财税法网 Copyright © www.cftl.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