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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硕士发展讨论会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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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7月12日下午,作为“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暑期精品课程”的组成之一,“税法硕士的发展” 主题讨论会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举行。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武汉大学、华东政法学院等著名高校的40多名研究生参加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讨论会由北京大学财经法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主持,以税法硕士的发展为中心,围绕着设置税法硕士学位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税法硕士的培养目标、税法硕士课程的设置、税法硕士的就业前景等专题展开。

  关于税法硕士学位设置的必要性大家已经取得共识,无论是税法理论体系发展的需要,还是税法实践的需求,尤其在WTO的背景下,国际经济贸易交往对于税法专业人才的要求和需求都在不断提高,设置税法硕士学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对于税法硕士的就业前景大家都持乐观的态度。

  关于税法硕士的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由于税法硕士本身又可以分为论文硕士和应用硕士,因此在培养目标上大家提出了诸多设想和建议。

  有学员认为,税法硕士的培养目标应与实践结合,以案例教学为主,这样有助于走出象牙塔的那种与实践分离的状态;而在课程设置上,应当融合法律、财会等知识,特别是需要有扎实的会计知识,根据实践需要,以所得税为授课的重心。有学员认为,目前就只有北京大学开设了税法硕士的试点,但由于实在研究生2年级的时候才进行专业选择,因此税法课程与其他部门法如民法等的衔接还有待完善;同时中国的税法硕士的设置还需要借鉴国外已有的经验来更好地发展。也有学员认为,税法硕士应当有自己的特色,税法硕士区别于税收等专业在于前置性的学科背景,因此专业化也需要与其他的专业有分工,没有必要面面俱到。

  有学员从实际部门的角度,谈到税法硕士应当具有多元的培养目标,适应不同性质、不同层次的部门机构的人才需求;同时认为,税法硕士关键是要形成税法的知识框架和对税法的感觉悟性,而不拘泥于计算问题。

  有学员认为税法硕士的标志性是坚实的理论和技术才能,因此必须要有坚实的法学理论为基础。也有学员提出了税法硕士应当是“以税为主、兼顾法律;应用为主,兼顾理论”。

  来自美国米歇根大学的博士Liya Rong女士也参加了我们的讨论,她以美国律所的实际工作经验为例,谈到许多美国律所都设立了China tax group,因此对于中国学生来说,首要的就是学好中国的税法,而目前这方面在国外是有着强大的市场需求的。

  北京大学研究生税法研究会会长翟继光介绍了北京大学研究生税法研究会的创办过程及其组织经验。讨论会上很多同学提议建立一个全国性的研究生税法研究会联合会,作为各校税法研究生交流和学习的平台。

  最后刘剑文教授也谈了自己对税法硕士设置的看法和设想,并为本次讨论会进行了总结。

  

【编后语】
    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郭维真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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