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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高校财税法骨干教师培训班报到的通知
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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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受教育部委托,由北京大学主办、北京大学法学院和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承办的“中国高校财税法骨干教师培训班”定于2004年7月15日至17日在北京大学举办。现将报到和课程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地点

  2004年7月14日下午14:00——20:00

  北京大学法学院(逸夫一楼)一层5132室

  机动车可以从西侧门和东门北边的机动车门进入

  2004年7月14日晚上20:00——22:00

  北京大学南门外中关村酒店大堂

  未在此时间内报到的,可以直接到中关村酒店办理住宿手续并在7月15日到上课教室报到(上课地点在北京大学法学楼一层模拟法庭)。

  二、上课具体安排

  培训班采取主讲教师讲授和学员讨论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培训班共安排七次上课时间。每次由主讲教师讲授2个小时,由学员自由讨论1个小时。每次讨论一个主题,由刘剑文教授担任班主任并主持讨论,由丁一博士和翟继光担任助教。

  主讲教师及讨论主题如下:

  7月15日上午8:30—9:00

  开幕式

  9:00—11:00

  主讲:刘剑文(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题目:财税法学体系的完善与财税法教学改革

  讨论题:中国财税法基础理论的创新思路与发展对策

  7月15日下午2:30—4:20

  主讲:杨益民(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题目:税收法治建设与税法人才培养

  讨论题:我国税法硕士的设置意义和具体设想

  7月16日上午8:30—10:30

  主讲:徐孟洲(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题目:案例教学法在财税法教学中的运用

  讨论题:财税法网站、财税法教材建设对于财税法学科发展的意义

  7月16日下午2:00—4:00

  主讲:李绍刚(财政部条法司副司长)

  题目:财政法治建设与财政法人才培养

  讨论题:国际所得税法发展的趋势和我国所得税法的改革与完善

  7月17日上午8:00—11:30

  主讲:朱少平(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主任)

  题目:《国有资产法》与《政府采购法》的立法背景分析

  主讲:张志勇(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

  题目:国际税法前沿问题与国际税法人才的培养

  讨论题:国际税收竞争及其我国涉外税收优惠制度的完善

  7月17日下午2:00—4:00

  主讲:汤贡亮(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题目:公共财政与税制改革

  讨论题:我国预算法、国有资产法的改革与完善

  三、住宿地点

  中关村酒店(北京大学南门外往西10米)

  标准间(2人)230元。

  北京大学招待所(不能预约,当天根据情况入住)40—100元。

  住宿费用自理。

  四、饮食

  北京大学农园(一层可以办理临时饭卡)。

  饮食费用自理。

  五、报名费用

  报名费600元。

  在读研究生(凭学生证)420元。

  凭报名费发票领取学习资料和相关材料。

  六、培训报告与结业证

  参加培训的学员应当提交一份3,000—5,000字的培训报告。培训报告可以在培训结束以后一个月内提交,也可以在报名时提交。报告的内容应当围绕本次培训班的主题或者讨论题。培训报告应当以电子版的方式提交。发到信箱mickydy@vip.sina.com或者zhaijiguang2008@sina.com。

  参加培训并提交报告的学员可以获得由北京大学颁发的“中国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班”结业证(加盖北京大学钢印)。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丁 一 电话010-80939115

  翟继光 电话010-51604373 手机13810095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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