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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财税法:俄罗斯联邦地下资源使用税
Underground resources utilization tax of the Russian Federation
薛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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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针对矿床探查和鉴定、矿床勘探、矿床开采、采矿和加工生产的废料使用、与采矿无关的地下设施的建设与开发而征收的一种税。该税由《俄罗斯联邦税收法典》(第一部分)从原来实行的“地下资源使用权付费”修改而来,属于联邦税。该税在各级预算之间进行分配,按法律规定的比例缴入联邦预算、联邦主体预算和有关的地方预算。俄罗斯《地下资源法》和《俄罗斯联邦税收法典》(第一部分)均对该税作出了规定。

  纳税人 允许在俄罗斯境内从事矿藏探查、勘探和开采或矿产使用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所有企业、组织、联合公司和其他法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法人,以及自然人和外国自然人。但下列人员不缴纳地下资源使用税:从事普通矿产开采用于自身需要的地块所有者;从事地质工作用于一般矿产研究的矿藏使用者;获得矿产地段用于形成具有科学意义和其他意义的特殊地质保护对象的矿藏使用者。

  计税依据 按企业批发价格即不含增值税价格计算的有关工程、所开采原料和所生产产品的价值。在开采某些矿产时,课税对象还包括从地下抽取合乎质量标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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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薛建兰,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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