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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财税法:韩国教育税
education tax of Korea
薛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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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属于间接税种之一。1981年12月5日设立。韩国教育税是为了保证政府有足够的资金完善公共教育系统而开设的一种附加税。设立时拟定为一种临时税,定于1982年1月1日开始征收,截止到1986年12月31,但实际上延期到1997年12月31日。根据对教育税法的修订,从1991年1月1日起,教育税成为一种永久性的固定的中央税。对教育税适用的法律有《教育税法》、《教育税法实施法令》、《酒税法》、《特别消费税法》、《地方税法》和《运输税法》等。

  纳税人 教育税纳税人为以下五类:①特别消费税法中所规定的特别消费税纳税人(缴纳LPG和LNG特别消费税的纳税人除外);②注册税、博彩税、居民所得税、财产税、土地综合税、烟草消费税及地方税法中规定的机动车税的纳税人;③运输税法中规定的纳税人;④在韩国境内从事银行和保险业务的个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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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薛建兰,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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