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跨国公司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
(一)利用各国的税收优惠政策
各国在制定本国的税收政策时一般都有某种倾向,用来指导本国产业的发展,这种政策体现在税法上便可以为跨国公司税收筹划提供了便利。英国税法规定,凡拥有英国金融机构账户,且与英国公司进行贸易活动的外国人,即可享受免征资本收益税的优待。英国实施的公司所得税税率是欧盟国家中最低的,如果国际金融公司年受益在30万磅以下,仅适用23%的税率。凡非常驻的国际金融公司,仅就其来源于国外的收入课税。同时,在英国注册的公司还可利用英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进行避税活动。如果某家公司选择一个与英国有双边税收协定的国家作为公司管理和经营地,即可依法享受英国的免税优惠。[44]
一般来说,许多发达国家倾向于把税收优惠放在高新技术的开发、能源的节约、环境的保护上。拿我国来说,为了完善产业结构,解决普遍存在的资金和技术匮乏问题,就对一些地区和行业给予普遍的优惠。对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方的税费规定就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如下:
“设在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和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或者设在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属于能源、交通、港口、码头或者国家鼓励的其他项目的,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转让定价
转让定价(transfer pricing)指公司集团内部机构之间或关联企业之间基于共同利益的需要,在相互提供产品、劳务或财产时通过人为安排而形成的不同于正常市场价格的内部交易价格和费用收取标准。 [45]另外,关联企业时转让定价制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联合国和经合组织分别制定的税收协定范本在第9条第1款对关联企业进行了描述:“凡是缔约国一方企业直接或间接参与缔约国另一方企业的管理、控制或资本,或者同一人直接或间接参与缔约国一方企业和缔约国另一方企业的管理、控制或资本,那么该企业就可被认为于另一企业具有关联关系。”如果税务当局对两个企业之间的交易交割不予认可,并采用某一转让定价方法另行确定,那么其必须首先证明或确定这两个企业属于关联企业。因为转让定价只适用于关联企业之间。[46]
从企业的角度来说,转让定价实际上并不是一个贬义的概念,只是反映关联企业内部的一种定价原则。转让定价最初起源于在同一税收管辖权下的两个关联企业之间的定价策略。根据科斯的内部化理论,一个企业同另一个独立企业要订立合同,必须进行若干次的讨价还价,这无疑增加了交易的成本;或是该企业认为在市场上从事某种类型的交易代价太高和效率太低,这时企业就可能撇开市场,希望能够在企业内部进行这种交易,其采用的方法就算建立一个具有相应功能的关联企业,通过与其进行交易达到这一目的。随着跨国公司的发展,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运用自身的优势,这些优势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跨国企业自身所拥有的优势,这些优势来源于技术和市场技能、所占领市场的结构和行为、过剩的管理能力、资本和货币因素以及易于得到原材料等。另一方面的优势则是跨国公司所处的特殊区位优势,包括贸易壁垒、母国和东道国政府政策、相对劳动成本、交通运输条件和市场规模与增长潜力等。[47]
由于转让定价,许多原来需要在市场上完成的交易只要在企业内部就可完成,并可以节省交易成本,而转让价格正是跨国公司实行内部交易的必然结果。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下,跨国公司为了合理的利用资源,必然会建立全球性一体化生产经营系统,以全球的视角来分布其各职能部门 ...更多
【提示】 您好!没有登录不能阅读全部内容!如果您想继续阅读,请
登录或
注册成为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