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以继承或赠与方式取得特定财产时缴纳的税种。俄罗斯1991年12月12日颁布的《财产继承或赠与税法》和俄罗斯国家税务总局1995年5月30日颁布的《财产继承或赠与税计算和缴纳方法细则》是俄罗斯规范财产继承或赠与税的法律依据。1996年3月生效的《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二部分第32条,也对在俄罗斯境内的赠与问题作出了规定。
纳税人 是在俄罗斯境内以继承或赠与方式获得财产的公民,包括俄罗斯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不包括外交人员和领事代表机构以及国际组织成员及其家属和由于政治镇压而被非法没收或被剥夺财产的复职人员的继承人)。未成年儿童也是该税的纳税人,如果他们没有独立的收入来源,则其父母、收养义子者或监护人必须缴纳该税。
课税对象 包括住房、住宅、别墅、汽车、摩托车、摩托艇、快艇、汽艇、其他交通运输工具、古董、艺术品、珠宝首饰、贵金属、宝石制作的生活用品、住宅建筑以及车库和别墅建筑合作社的股金积累、在银行机构和其他信贷机构的存款额、土地股份价值、财产股份价值、有价证券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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