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俄罗斯全境必须实行的一种地方税,包括房屋、建筑物税和交通运输工具税两类。俄罗斯1991年12月9日通过的《自然人财产税》和1995年5月30日俄罗斯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自然人财产税计算和缴纳方法细则》,是规范自然人财产税的法律依据。
纳税人 在俄罗斯拥有财产的财产所有者,包括俄罗斯公民、外国公民(包括独联体国家公民)和无国籍人士。
课税对象 包括自然人拥有的房屋、住宅、别墅、车库、其他建筑物和处所、摩托艇、快艇、汽艇、摩托雪橇、直升飞机、飞机、柴油机船以及其他交通运输工具如机动船、拖船、水摩托、驳船等财产,但汽车和摩托车等除外(按《俄罗斯联邦税收法典》缴纳道路交通税)。
税率 1994年8月11日俄罗斯通过的《关于修改和补充俄罗斯联邦〈自然人财产税法〉》的法律的规定:房屋和建筑物税按联邦主体代表权力机构规定的税率缴纳,税率不超过这些房屋和建筑物登记价值的0.1%;交通运输工具税的税率取决于发动机功率,其税率按法律规定的最低月劳动报酬的百分比计算。
税收优惠 俄罗斯税法对自然人财产税规定了完全免缴所有财产税、完全免缴房屋和建筑物财产税和完全免缴交通运输工具自然人财产税三种税收优惠措施。第一,下列自然人完全免缴所有财产税:苏联和俄罗斯英雄、荣获三级荣誉勋章者;一、二级残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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