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律关系与其它法律关系一样,也在不断的变化,其变化的原因可能是基于一定的税法事实。而税法事实的产生一般可分为税法事件和税法行为,两者之区别在于是否有人的意志因素,前者不含人的意志,而后者则以人的意志为要素。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主要是说明纳税义务如何发生及发生于何时之问题。税收法律关系是基于应当课税的事实发生,依照税法规定将该课税的事实归属于特定人(纳税人),从而产生纳税义务。因此,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必须有纳税人的应税行为,例如销售货物、转让不动产,取得应税收入等,而不是透过其它税收法律关系主体之行为。换句话说,税法所规定的是一个前提条件,须有应税行为的法律事实,才能产生纳税义务的法律效果。当特定人发生应税行为之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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