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法总论 税法总论 财税法制史 外国财税法 国际财税法 财税法学人 青年学者论坛
财税法研究机构 财政法治建设 税收法治建设 财税官员论坛 财税法学者访谈 财税法论坛 财税法精品课程
您的位置:首页 »  财税法期刊 »  财税法评论 »  第2卷第1期 » 文章内容
港澳台税法:澳门税制
Macau tax system
窦慧娟

】【关闭】【点击:2236】
【价格】 1 元
【正文】

   实行于澳门地区的税收法律制度,其发展经历了不同的阶段。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60年代,葡萄牙四•二五革命以前,澳门作为葡萄牙的一个海外殖民地,没有独立地税收制度,一切遵循葡萄牙税法。1974年四•二五革命以后,葡萄牙政府对澳门的政策作了调整。1976年葡萄牙政府颁布了《葡萄牙共和国宪法》,第一次以根本法的形式明确澳门是葡萄牙管制下的中国领土,澳门拥有行政、经济、财政和立法自主权。同时葡萄牙政府还颁布了《澳门组织章程》,确定澳门的独立地位并规范其内部政治制度。该章程第2条明确规定:①澳门地区为一内部公法人,享有行政、经济、财政和立法自主权;②澳门政府有其本身之债权与债务,并按照有关法例负责其行为及和约所引起之债务与负担,政府有权处理其财产和收入;③澳门立法会 ...更多

【提示】 您好!没有登录不能阅读全部内容!如果您想继续阅读,请登录注册成为会员!

【作者简介】
    窦慧娟,法学硕士,律师。
【版权声明】未经财税法网(http://www.cftl.cn)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违者必究
】【关闭
本栏其他文章
·财税法热点:彩票立法问题之浅见   (禹俐萌)[2004/12/22]
    联系我们 - 网站介绍 - 活动通知 - 祝贺网站开通   
本网站由 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北大法宝) 提供技术支持
版权所有© 财税法网 Copyright © www.cftl.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