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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财税法:韩国个人所得税
personal income tax of Korea
薛建兰 卢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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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1 元
【关键词】韩国;个人所得税
【正文】

  对个人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开征时间为1948年。目前,个人所得税是直接税中的主要税种之一。由于标准免税额相当高,个人所得税的税负较轻,因而占GNP的比重较低。适用的法律法规有:《所得税法》、《所得税法实施法令》、《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所得税处负责计划、起草、解释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 纳税人包括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凡在韩国境内定居或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为居民纳税人。被国内居民或国内公司雇佣但在境外工作的行政人员、经理和员工,也属于居民纳税人。除居民纳税人之外的为非居民纳税人。

  征税对象 居民纳税人就来源于全世界范围内的收入纳税;非居民纳税人只就来源于韩国的收入纳税。以下各类收入不需缴纳所得税:①用于公共物品的收入。指列于公共福利信托财产项目下的财产收益;②稻田或旱田的租赁收入;③农场主从事辅助经营项目中获取的营业利润;④工资、薪金所得和退休金所得。⑤资本收益,包括宣告破产后,转让不动产的资本收益,属于政府及地方自治主体的农场互换、分割或合并,以及土地所有者自行耕种的土地互换所取得的资本收益,家庭出售房屋及与房屋相连的土地面积不大于房屋底面积的十倍(在城市计划区内不大于5倍)的收益,农民为了购置另一处农场而转让原先农场的资本收益,转让以下项目的资本收益属于偶然财产所得的一部分,免缴所得税。即政府指定的国家文化遗产的书画、古董的转让所得和将书画、古董转让给总统法令中规定的博物馆和艺术馆的所得。⑥其他所,包括国民保障法规定的补偿,依法被授予奖章或其他公共奖励而取得的资金或其他财产,雇员因创造与其工作相关的有价值的发明而从雇主手中取得的津贴。

  应纳税额的计算 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收入按照综合所得税制和分类所得税制纳税。根据综合所得税制,不动产租赁所得、营业所得、工资薪金所得、临时性的资产收益以及其他所得均应加总按照累进税率纳税。利息和红利1997年之前是综合纳税,1997年之后暂时排除在综合所得税制之外。目前分别按照22%和20%的税率缴纳预提所得税。根据分类所得税制,资本收益,退休收入和伐木收入分别按照不同的税率征税。

   税率 ①综合所得的所得税额按超额累进税率计算,见表1:

  表1    基本税率表   (单位:元)

  税基 税率

  大于 不大于 税额+ % 数额超过…元

  0 10000 0 10 0

  10000 40000 1000 20 10000

  40000 80000 7000 30 40000

  80000 19000 40 80000

  ②伐木收入的税率同综合所得的适用税率;③资本收益的税率如下:拥有土地或建筑物超过2年的为30%-50%(低于3000万元,30%;3000万-6000万元,40%;大于6000万元,50%);持有土地或建筑物少于2年的为50%;转让未登记财产为75%;未上市公司分红为20%(小型或中型公司的适用税率为10%)

  对有固定住所的非居民纳税人征收的所得税适用的税率与上述对国内的居民纳税人征收所得税的适用税率相同。对国内无固定住所的非居民纳税人支付国内收入的人,(不包括有不动产收入或伐木收入的非居民纳税人),将按下列税率预提所得税(如表2所示),在次月10日前将其上交政府。有预提税款义务的纳税人,在纳税期满后交纳预提税,未及时扣缴纳税的,将被处以未缴或未提税款10%的罚款。

  表2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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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薛建兰,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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