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税是针对财产所有人去世后遗留下来的财产而征收的一种税,它明显带有劫富济贫的性质,可以抑制贫富分化和社会浪费。作为一个古老的税种,它起源于4000多年前的古埃及,近代的遗产税则始于1598年的荷兰。迄今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遗产税。
一
山姆大叔可谓是现代版的罗宾汉,不过他手中拿的不是弓箭,而是遗产税。遗产税法可能是美国税法中最具有争议性的法规,而评论家们对于这一法规的意见也呈两极分化。其中一方认为,遗产税,或者有时称之为死亡税,应被理解为政府“掠夺之手”最地道的表现。政府在收入获得的时候课税一次,然后对遗赠给下一代的积累财富再次实质性课税。遗产税被看作是一种杀富济贫式的处罚,它专门针对建立起成功事业和为社会提供大量就业机会的精英,既是一种对于创新的打击,也是对人们在退休期间过度消费的鼓励。另一方面,遗产税又被认为是一种抑制强大家族形成的关键工具。在这些家族里,巨大的财富要经过几代人的积累和转移。评论认为,大量而集中的财富如果能够被无限制地转移下去,就会产生出一个可能威胁到民主社会的潜在贵族阶级①。
在美国,联邦和州两级政府均开征遗产税。联邦政府的遗产税首次开征于1797年,此后数度废止又数度重新开征,数度开征的目的都是为了给军事战争筹措资金,此后又随着战争的结束被废止。当今美国联邦遗产税的基本框架是由1976年的《税收改革法》予以确立的。
在当今的美国,遗产税是与赠与税合并计征的。其征收方法是:死者生前赠财物与人(不包括给慈善机构)时,需缴纳赠与税(受赠者则无需纳税)。死者过世时,有专业估价员或注册会计师清点、估价其遗产,死者遗产加上其生前赠物的价值得出计税总额,再按计征税率得出遗产税额。所得遗产税额减去死者生前曾缴纳的赠与税,就是遗产所应缴的税额。遗嘱监管执行经纪人或法庭从遗产中拿出一定数额的现金(或用拍卖部分遗产所获得的现金)缴清税款后,就可将剩余遗产分发给各遗嘱受益人。
遗产税的具体内容:
遗产税的起点是计算出来的遗产总额。一般而言,遗产总额被认为是包含比认证遗产更多的资产。认证遗产由这样的资产组成:由遗嘱执行人管理的资产,死者已立有遗嘱;或是由遗产管理者管理的资产,死者没有立遗嘱。大多数应税遗产的死者在死时都留有遗嘱。
除了包含在认证遗产里的资产外,遗产总额还包括哪些资产呢?在大多数情况下,遗产总额包含以下内容:
1.从死者拥有的人寿保险单取得的收益;
2.年金;
3.与死者相关的收入,例如退休账户内的资产;
4.死者在死亡前3年内对某些赠与做出的调整,以及死者已赠与但仍然保有剩余权益或指定权的全部财产价值;
5.共同持有财产的一部分;
6.死者拥有总指定权的财产;
7.未完成和(或)可取消的转移。
为了得出应税遗产,在遗产总额中有哪些常见的免税和扣除项目?在多数情况下,以下各项能够从遗产中免税和(或)扣除:
1.死者的债务和对遗产的要求权,例如未支付的财产税;
2.处理遗产的花费,例如葬礼费用和律师费用;
3.对配偶的遗赠;
4.慈善性的遗赠;
5.对于某些合格的家族所有企业的免税。
在美国,遗产和赠与税率可高达60%。这一税率最低为37%,当遗产达到300万美元时,税率达55%。实际上,少于67.5万美元的遗产是免税的(在2001年),这一宽免额预定在2006年之前将会增加到100万美元。政府数据显示,只有大约1.85%的死亡会导致交纳遗产税。
二
设立赠与税的目的是为了阻止纳税人在死前赠出的财产以逃避支付遗产税。但美国也规定了一些免税的情况,比如慈善捐款。
但什么算做慈善捐款?犯罪集团尤纳邦伯的头目特得的弟弟戴维`卡洛斯基因为将他的哥哥送上了法庭而得到了100万美元的奖金。由于不想从他哥哥的犯罪中获得,戴维 卡洛斯基决定将该奖金捐给犯罪集团的受害者和家属。然而不幸的是,税法的两个规则使得他的 好心难以实现。首先,100万美元的奖金是应税收入。其次,给特定个人或个体(例如受害人和幸存者)的赠与从所得税的角度而言,不能作为慈善捐赠扣除,而要征赠与税。因此,戴维应就全部奖金缴纳所得税并就对每一个受赠人受增额超出1万美元的部分缴纳赠与税。为了避免这种可怕的局面,戴维将奖金捐给了一家慈善机构,该机构为那些被罪犯迫害成精神分裂,特别是为1978年至1995年间居住在尤纳邦伯承认送过邮包炸弹的6个州的受害人而建立。他希望对慈善的限制足以保证将大部分的钱给到受害人手中,而又不至于违反联邦税法②。
比尔盖兹可以说是当今世界最大的慈善家,其夫人负责的慈善基金会已向社会捐赠了几十亿美元。比尔盖兹说他以后要把资产全捐给社会,他的爱心不容置疑,但我们又不得不承认按现在美国的法律,他就算一分不捐,他去天堂后留下的美元,政府要拿走一大半,那将会是美国历史上最大的一笔创收。所以说,美国的慈善业如此之发达,与其说是美国国民的爱心之强,倒不如说是其国遗产税之功。
在由富人控制的美国,遗产税或许未来将退出历史舞台。2001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布什总统提出的10年减税1.35万亿美元的计划。布什政府要逐步降低直至最终取消遗产税,其取消遗产税、降低赠予税的基本步骤为:从减税法案施行之日起,即将遗产税最高税率由55%降低到50%,以后再降低到45%,直至2010年最终取消遗产税。此外,在2002年将遗产税扣除额增加到100万美元,2004年增加到150万美元,2006年增加到200万美元,2010年增加到350万美元。同时保留部分赠与税,但将最高税率降低到40%,并从2002年起,将终身联邦赠与税的免税额调高至100万美元。随着这项计划的逐步实施,美国政府将每年减少300亿美元的遗产税收入。而从2011年起,现行遗产税将得到恢复。
三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收入差距的不断拉大,社会各界对开征遗产税的呼声越来越高。许多学者和专业人士认为,现阶段在我国开征遗产税,由于经济基础已经具备,所以不仅必要,而且可行。但也有一些专家及政府官员认为我国各方面的条件还不成熟,开征遗产税尚需时日。笔者认为,遗产税是一个较为特殊也较为复杂的税种,何时开始征遗产税,甚至该不该征遗产税都不是一两句话能说得清的,对于遗产税,我们应从长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