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次
一、总体评价:税收执法的总体形势趋好,但税收法治化建设的路途依然艰难
二、成因探析:“五个依靠”和“五个障碍”是形成我省基层国税执法现状的主要原因
三、基本思路:着眼长远,立足当前,积极稳妥地推进税收法治化建设
法治是税收工作的核心和灵魂,贯穿于整个税收工作的始终。同时,也是税收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和永恒主题。作为担负税收执法重要任务的基层国税部门,其执法观念、执法行为和执法水平状况对于提高税收管理质效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很有必要认真地审视和研究当前基层国税部门执法情况,这也是推进湖北国税事业实现新世纪跨越式发展的现实需要。本报告将以一九九四年湖北国税系统基层机构组建八年来加强税收执法的主要工作为基本,在集中分析二OOO二年湖北国税系统“百局调查”有关资料和我们的实地调查的基础上,试图对全省国税系统基层税收执法工作现状作一客观评价并进行深层次地分析研究,进而提出推进我省税收法治化建设的初步思路、对策和建议。
一、总体评价:税收执法的总体形势趋好,但税收法治化建设的路途依然艰难
今年4月省局组织实施了“2002•全省国税系统‘百局调查’活动”,本次调研活动的调
查方式主要采取座谈、问卷、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其中问卷调查共发出调查问卷3445份,回收有效问卷2996份,回收样本覆盖全省21个市、州、直管市和林区(包括系统内、外),系统内和系统外分别占47.9%和52.1%。关于对我省基层国税部门执法现状的判断,本次调查涉及到对本地国税机关的执法水平的满意程度、对税收法规政策的了解程度、税务行政执法中是否存在行政干预等11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从调查的总体情况来看,近年来,尽管我省税收行政执法工作基础有了明显加强,税收执法的形势趋向好转,但税收法治化建设的路途依然艰险。
(一)八年来我省国税系统基层税收执法工作面貌发生了积极的变化
调查结果显示,经过8年来的国税改革与发展,我省国税系统基层税务行政执法工作面貌发生了具有积极意义的变化,税收法治化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 税收法治观念普遍增强。尽管有税必有法,税与法密不可分,但真正将法治的思想融于税收工作之中仍然有一个思想观念逐步成熟的过程。过去一提到执法,大多数同志首先考虑的是“治民”即对纳税人的制约,认为与已无关。在这次调查座谈中,许多基层国税干部反映“自已都管不好,如何去管别人呢?”,并认为这种观念早已过时,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法治社会的形势要求。同时,还普遍达成了一种新的共识:法治是税收工作的灵魂和统帅,治税要用法,要出重典,重在治内,以内促外。因此,许多同志通过不断地学法、懂法的途径来增强法治观念,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如,在对系统内1688名干部“对学习新的《税收征管法》目的”的问卷调查中,认为学习过,其目的是“为了规范执法”的有1176人,占69.67%,认为是“为了增加知识”的有467人,占27.67%,而认为是“应付考试”的有44人,约占2.66%,仅有1人“未学过”(见图1)。同时,多数纳税人的税收法治意识也有了较大的提高。如,在对系统外1546名纳税人“如何看待偷税、逃税现象”的问卷调查时,持“反对”看法的有970人,占62.74%,认为“不赞同,自己尽量不这样做”的有523人,占33.83%,认为“很正常”和“是一种维护纳税人利益的合法行为”的分别有19人和34人,仅占1.23%和2.2%(见图2)。
2. 税收执法行为逐步规范。调查结果表明,近年来全省国税系统执法行为有了明显好转,各地纳税人对国税部门规范执法普遍反映较好。一是从执法效果来看。以全省处理税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的调查统计情况为例来说明,2001年,全省国税系统发生税务行政复议案25件,受理16件,发生税务行政诉讼案5件,与上年相比,复议案件增加了2件,受理案件减少了5件,受理案件维持率下降了21.14%;诉讼案件减少7件,诉讼案件维持率上升了33.3%。[1]二是从执法形象来看。在对系统内、外“对国税部门在当地的整体形象评价”的问卷调查中,认为国税部门形象很好的分别占36.8%和47.8%,认为比较好的分别占62.3%和48.7%,认为不太好的分别占0.5%和2%,认为很差的仅分别占0.1%和0.2%,认为不知道的分别占0.3%和1.3%(见表1)。三是从对执法行为的反响来看。在座谈调查中,不少的纳税人反映“国税干部执法文明、规范,我们也愿意积极地配合纳税检查”、“国税干部检查讲程序、讲原则,讲依据,定案准确,使我们心服口服”等等。
表1:对国税部门在当地社会整体形象的评价
评价内容 系统内 系统外
人数(个) 占比(%) 人数(个) 占比(%)
很好 523 36.8 742 47.8
比较好(含一般) 885 62.3 756 48.7
不太好 7 0.5 31 2
很差 2 0.1 2 0.2
不知道 4 0.3 20 1.3
小计 1421 100 1551 100
数据来源:《湖北省国税系统“百局调查”资料汇编(数据统计部分)》第162、185页。
3. 税收执法手段不断加强。调查结果表明,近年来我省国税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手段不断加强,执法的成效逐步显现。从1997年到2001年,全省查处各类涉税案件的查补税款数额在查处案件相对减小的情况下呈逐年增长趋势(见图3)。据调查统计,到2001年为止,全省仅稽查部门查处的涉税案件达137316件,查补入库税款52.08亿元,清缴欠税2.8亿元,其中查处100万元以上的个案96件,50万元以上的个案712件,10万元以上的个案9871件,向各级公安机关移送涉税违法案件548件,批捕犯罪份子96人次。[2]执法手段的加强源于国税执法工作机制的逐步完善。从担负基层国税执法主要任务的稽查职能机构设置情况来看,到2001年为止,全省已成立税务稽查机构102个,比1994年增加了40个;[3]从正式国税干部人均办案经费来看,2001年已达到0.26万元,比1997年增长了12.3%;[4]从稽查部门办案装备配置来看,2001年全省各级稽查部门人均拥有汽车0.05辆,人均拥有摩托车0. 06辆,人均拥有计算机0.19台(套),分别比1998年增长了42.9%、30.4%和322.2%。[5]同时,添置了必需的办案工具如摄像机、录音机、照相机、传真机等,据统计,到2001年底止,全省各类办案工具(除汽车、摩托车、计算机外)共有265件。[6]
4. 国税干部执法素质明显提高。调查结果显示,国税机构组建8年来,全省国税干部不仅在数量上有了一定的增加,由1994年的18194人增长到2001年的22497人,而且干部的整体素质也有了很快的提高,全省国税系统党员以上的干部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已由1994年的8907人和5473人增加到2001年的12493人和19296人,增长率分别达到40.26%和252.6%。[7]从对系统外1543名纳税人对“本地国税机关的执法水平满意程度”的问卷调查情况来看,认为“很满意”的占53.36%、“还好”的占43.16%、“不太满意”的占1.75%、“不满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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