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第一轮税制改革的序幕已经徐徐拉开。这不仅是新世纪我国的第一轮税制改革,也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第一轮税制改革。可以说新中国的税制在经历了多个以十年为周期的改革后,在新世纪仍然面临着大的挑战,所幸税制改革吸引着越来越多人的目光,越来越多的人为税制改革献计献策。
企业所得税是历次税制改革的重点,又是新一轮税制改革的焦点所在,人们不仅揣测着本轮税制改革中企业所得税改革的目标,同时也憧憬着企业所得税的未来发展。
展望企业所得税未来二十年的发展,其实就是对本轮企业所得税改革目标的揭示和对下一轮改革趋势的预期。可以说本轮企业所得税的改革目标已经十分明确。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的战略部署,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则在十六大精神的指引下,分析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面临的形势,并在此基础上明确了改革的方向和任务。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议》在“完善财税体制,深化金融改革”的部分指出,“分步实施税收制度改革。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稳步推进税收改革……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因而企业所得税在本轮改革中最大的目标就是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以此为契机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通过立法完善企业所得税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改革目标所揭示的正是企业所得税在当前所面临的重大问题。
目前,我国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存在对内、对外两套不同的制度。一是以1993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为主体确立的内资企业所得税法。二是以1991年4月七届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为主体确立的外资企业所得税法。两套制度虽然同属于企业所得税,但是在具体的制度规定上有很大的不同,而我们所说的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其实最重要的目标就是改变两法分立所带来的内外资企业不公平的差别待遇。
——就税基的确定来看,呈现“内紧外松”的局面。如在工资的列支、捐赠列支、业务招待费、坏帐准备提取比例等方面,外资企业都优于内资企业,这不仅使内资企业处于不公平的竞争地位,同时,对税基也造成了极大的侵蚀。
——就税收优惠制度来看,外资所享受的减免税的广度和深度明显超过内资企业。主要表现在对于生产性的外商投资企业实行“两免三减半”、对再投资实行退税优惠、补偿贸易免征预提所得税等等,还有许多地方政府违法所给予的各种优惠措施。而内资企业的税收减免项目则限于社会福利、劳动就业、校办企业、环境保护以及对“老少边穷”地区的优惠政策。
正是上述内外资企业的差别待遇造成了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名义税率都为33%的情况下,内外资企业实际税负差距在10个百分点以上的不平等地位,同时也造就了各种骗取税收优惠待遇行为的泛滥。如果说WTO的国民待遇原则是为外资企业在内国争取平等待遇的,那么市场经济完善所要求的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就应该为内资企业所面临的不公平待遇“鸣不平”。同时,在目前情况下,税收优惠制度在吸引外资方面已经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成为了一种无畏的牺牲”[1]。
同时,我们应该看到企业所得税的统一不仅仅是解决内外资企业的公平待遇问题的,舍去不公平待遇而言,企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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