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税收征管法》修改中涉及发票管理的有哪些内容?
答:建国以来,发票一直由税务机关管理。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我国发票管理工作也经历了一个由不统一,到初步规范,再到统一管理的曲折的发展历程。
(1)管理不统一阶段(1949年——1985年)
改革开放前,在产品经济条件下,纳税主体经济性质单一,税种少,加之当时财务和现金管理制度比较严格,因此,全国没有制定统一的发票管理法规,发票主要是由各地税务机关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对税收控管的要求,因地制宜地分别进行管理。这一时期发票管理的特点是,各地“自由发展”、“地方特色”突出。1950年5月,东北人民政府税务管理局率先发布了《账簿与发货票暂行管理办法》,推出发票管理制度。随着全国税收制度的建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也先后制订了本辖区内的发票管理办法。但由于各地在具体的管理环节及违章处理等方面不尽一致,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差异,导致实际工作中毗邻地区间和各地区之间出现了一些不协调的问题。
(2)管理初步规范阶段(1986年——1992年)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多种流通渠道并存,个体、私营、乡镇企业迅速发展,纳税人增多;税制改革深化,税种增加,税收任务加重,对发票管理也相应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解决发票的使用和管理中的混乱现象,加 ...更多
【提示】 您好!没有登录不能阅读全部内容!如果您想继续阅读,请
登录或
注册成为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