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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财税法新闻回顾(中)
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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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简化印花税按期汇总缴纳管理办法。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简化印花税按期汇总缴纳管理办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二条“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税务机关对核准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单位,应发给汇缴许可证。汇总缴纳的期限限额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的规定,修改为“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缴纳的期限为一个月。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方式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改变”。

   《通知》同时要求,在印花税按期汇总缴纳管理办法调整后,各级税务机关应加强管理,接到纳税人要求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告知后,应及时登记,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防止出现管理漏洞;对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核查纳税人汇总缴纳的应税凭证是否完整,贴花金额是否准确。

  2、全国所得税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

  11月4日~6日,全国所得税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会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所得税管理质量和效率。会议资料显示,今年1月~10月,全国企业所得税收入完成2903.6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收809.38亿元,增长38.6%;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累计完成1460.6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收268.23亿元,增长22.5%。其中,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收入276.15亿元,增收33.32亿元,增长13.7%。

  关于企业所得税管理,一是要管好税基,注重加强税源监控。税基管理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管好企业所得税的前提。二是要完善汇算清缴,努力提高申报质量。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重要环节。三是要强化纳税评估,通过掌握各种信息资料,建立纳税评估指标体系,运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对企业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作出判断,并适时处理,切实提高征管水平。四是实施分类管理,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实行分类管理的多种管理方式,增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关于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四一三”工作思路,明确方向、细化目标,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全面强化个人所得税管理。全员全额管理是个人所得税管理的方向,各级税务机关要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进。一是重点纳税人的基础信息管理要与全员全额管理结合起来。二是在个人纳税申报方面要分两步走。三是重点纳税人的重点管理要与优化服务相结合。一方面,实行全员管理后,对重点纳税人的管理更要加强,要通过税务机关建立的全员联网的比对系统,实现对两处以上取得收入的纳税人的全额管理;另一方面,要不断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为纳税人提供政策咨询和方便快捷的纳税申报服务。

  3、财政部、税务总局要求做好《小企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工作。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就该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做出明确要求。《通知》指出,发布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是规范小企业会计行为的客观要求。《通知》要求,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加强对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工作的组织领导。《通知》同时要求小企业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小企业负责人应当对本企业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中国财税博物馆在杭州落成

  11月9日上午9时30分,目前国内乃至世界上第一座大型专业财税博物馆,也是座落在美丽西子湖畔的第一家国家级博物馆--中国财税博物馆开馆仪式在杭州隆重举行。

  5、第二次SGATAR联合培训班在扬州税院举办。

  10月25日,第二次SGATAR联合培训计算机审计培训班在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举办。这次培训班是根据2003年第32届SGATAR(亚洲税务管理与研究组织)年会及2004年第二届SGATAR培训机构负责人会议决定,由中国国家税务总局牵头承办的。本期培训班邀请SGATAR成员国(地区)的9名计算机税务审计专家承担授课任务,来自各成员的35名税务官员参加学习和研讨。本次培训为期2周,主要内容有:计算机审计的意义、计算机审计流程、组织客户电子数据、选案使用的SAS法、计算机审计工具、系统审计以及各国经验分享等。

  6、海南广西地税严把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

  为推动海南省和广西北海市处置积压房地产的工作,降低金融资产损失,改善当地经济环境,2003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但一部分房地产企业利用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审核时把握标准不一致之机,虚报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套取停缓建税收优惠政策。对此,两地地税机关高度重视,从严把关,确保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顺利执行。

   海南省和广西北海市地税局认真学习领会有关精神,及时界定积压房概念,同时在审批中坚持实地调查和审核资料相结合,使想骗取减免税优惠的纳税人无法得逞。截至2004年6月,北海市地税局查出虚报税收优惠条件的房地产项目22个,应税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涉及相关税收3200万元。从而有效地避免了国家税款的流失,也缓解了房地产企业的困难,促进了当地房地产业和整个经济的发展。

  7、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出台办法规范委托代征行为。

  针对委托代征税款过程中出现的忽视代征管理、扩大代征范围、代征手续不全、积压代征税款等问题,近日,重庆市地税局重新修定并出台了《重庆市地方税收委托代征管理办法》。新办法对委托代征原则、范围、代征人的基本条件、代征关系确立、代征票款管理与结报,代征手续费的支付、以及委托代征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该办法的贯彻实施为规范全市地税系统委托代征行为,加强地方税收源泉控管将发挥积极作用。

  8、英国给遗产税法律漏洞打“补丁”。

  11月18日,英国有关方面关于修改遗产税法规的咨询磋商尘埃落定,富人提前转移资产以逃避遗产税的行为将受到封杀。英国政府将从明年4月6日起,正式启动“预先赠与资产征税方案”(POA)。然而,这一新法案到底能否彰显威力、堵住现行遗产税法规的漏洞,还是一个未知数。

  9、中国税务报:印度明年开征增值税。

  印度财政部长奇丹巴拉姆近日表示,印度绝大多数邦政府最终同意,从明年起各邦统一实行增值税制度。这是半个多世纪以来印度税收制度的重大改革。在奇丹巴拉姆召集印度29个邦财长举行的会议上,有26个邦已率先同意引入增值税制度,其余3个邦将接受中央政府提供技术上的援助,以使本邦跟上引入增值税的步伐。根据各邦达成的协议,从2005年4月新财年开始,各邦统一实行增值税制度,对所有邦内及跨邦间的商品生产和销售征收增值税,增值税的课税对象为生产和流通环节所产生的增值额,标准税率为12.5%。新税制将取代现行的各邦的销售税制,并能有效地遏制逃税行为。印度财政部估计,增值税正常运转后,每年能带来约200亿美元的税收,在各邦税收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将达60%。印度从2001年提出实行增值税制度,但一直被拖延至今。

  10、“勤劳所得税收抵免”将落地韩国。

  11月10日,韩国总统社会事务委员会主席李永武(音译)向总统卢武铉提交“摆脱贫穷的财政支持计划”,计划提出在韩国引入“勤劳所得税收抵免制”,对低收入劳动者及其家庭提供更多的税收优惠,在政府帮助他们摆脱贫困的同时,鼓励其积极工作,避免成为社会福利制度下的“懒汉”。

  

【作者简介】
    刘琳,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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