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社会成员提供社会保障,是现代社会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而充足的社会保障资金是社会保障制度存在、发展和不断完善的基础,因此,确立合理的社会保障筹资方式是一国社会保障体系构建中的核心问题。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虽然已初具规模,但在运营和管理方面还很不完善,其中,因筹资方式而导致的问题尤显突出。开征社会保障税,完善社会保障筹资方式,应成为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完善的突破口。
一. 我国目前状况简介
1.我国当前亟需巨额的社会保障资金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继续深化,以及工业化、城市化、科技现代化、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我国面临巨大的社会保障资金需求。国有企业改革将产生1500万人的下岗大军,加上现有的失业人口,共计3000余万职工将失去工作岗位,加快建立社会保障、保险制度、再就业制度,使其成为社会安定的“稳压器”,在目前的中国显得尤为迫切与重要。另外, 2010年以后,我国将大步跨入人口老龄化的高峰期,退休职工将剧增,而且,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的真正落实,也在较大程度上取决于全社会老年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
2.社会保障税是筹措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途径
我国现行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主要采用由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自行制定具体筹资办法和比率的方式。其弊端是:一是由于筹资的方式、制度多以部门、行业规章的形式出现,缺乏应有的法律保障,因而,征收力量不足,手段缺乏刚性;二是社会保障收费制度政出多门,管理混乱,制约了社会保障资金效益的充分发挥;三是目前的社会保障费收缴因地域、所有制不同而存在很大差异。一些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三资企业游离于社会保障统筹之外,这不仅造成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同其他企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更严重的是给以后的社会保障留下隐患。而开征社会保障税将在如下方面显示较大的优越性:
第一,有利于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力度。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采用税收的形式进行,而税收的强制性和规范性特征将克服资金筹集过程中的种种阻力,杜绝拖欠、不缴和少缴的现象,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筹措提供强有力的手段。
第二,有利于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预算管理,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监督机制,保证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性。
第三,有助于降低制度运行成本。在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可以利用现有税务部门的组织机构、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进行征管,充分利用税务部门在征管经验、人员素质、机构系统方面的优势,从而可以大大提高社会保障资金的筹资效率。
第四,有助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保险向社会保险的转变。
第五,有助于打破地区、部门、行业间的条块分割,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第六,有助于在中国加入WTO后为各类企业创立公平的竞争环境。
二.开征社会保障税的一些思路
既然开征社会保障税有这么多优越性,那联系到我国目前的国情和现状,应当如何具体操作呢?本人想就如下方面做一些有益的探讨:
1.关于社会保障税的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
根据现行征收社会保险费的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费的征收主体包括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税务机关.但从近几年的实践来看,我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能今后宜集中于社会保险基金的积累,给付以及投资运营管理,最终从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环节中分离出来.这是因为,社会保险基金是国家实施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建立起来的法定的、收支平衡、专款专用资金,是实施社会保险制度的物质基础和物质保证.转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责,使其集中精力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管理、预算决算、投资运作、保值增值以及组织发放等,有利于进一步发挥社会保险基金所具有的互济功能、社会分配功能、储蓄积累功能以及投资促进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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