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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问答: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如何设置账簿?
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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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答: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税收征管法》中所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分别是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由此可知,我国账簿、凭证管理的主管机关有两个,即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这是由我国目前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管理体制所决定的。按目前的体制,财政部是我国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涉外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主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是城镇集体企业财务制度和私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主管部门;个体工商户的财务处理规定及会计制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具体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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