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投资领域存在国际税收竞争,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问题是,怎么来评价它带来的后果和影响。以什么价值标准来评价,以及以谁的(哪些国家、国家集团或社会群体)价值取向来衡量它,继而决定我们对其的态度和立场,决定我们能否对其施加影响,有所作为。
一、税收中性原则与资本资源配置的全球效益
税收中性在税收和税法理论中是一项基本原则,应用于国内税收的理论与实践中。在国际税收领域,也建立起了相应的理论。其中之一称为资本出口中性(CEN)原则。[1] 另外,还有资本进口中性(CIN)原则。其中,资本出口中性原则被认为是对跨国投资最好的征税政策原则,它既允许一定的竞争,又能够遏止恶性竞争。
资本出口中性原则的意思是,当一个投资人要作出选择,是在他的居住国国内投资,还是到海外投资时,如果两个国家之间的税收合乎资本出口中性原则,即,不论在国内还是在海外投资,如果投资收益在两个国家税前是同样的,那么税后收益也是同样的。也就是说,国内外投资实际税率持平,税收因素不影响投资地的选择。
如果,投资人的居住国和投资地国对其在投资地的投资所得都不征税,但是双方国家都对其在居住国的投资所得征税。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会选择在外国(该投资地国)投资,而不会选择在居住国投资,即使居住国的税前收入较高。这种情况违背了税收中性原则。从资本追求效益的观点来看,由于税收的原因,资本没有投向收益最高的市场,投资没有取得最佳效益。
目前,在全球范围内大量存在的避税港、特别是生产型避税港,加上前文中述及的居住国因种种原因,不积极征收海外投资所得在居住国的应征税,违反了国际税收中性原则,导致了资本流动的相对低效益,或者说非最佳效益。海外投资所得的实际税率低于国内实际税率,导致投资的海外移动,造成了一定程度上资本全球配置的低效益。
资本进口中性原则的意思是,在投资接受国,国内和外国投资人的投资所得税收待遇相同。如果外国投资人在投资地被以其居住国税率征税,而居住国对居民在外投资征不到税,则是违背了资本进口中性原则。
OECD 是世界上85%的跨国公司的居住国。OECD建议其成员国采取CEN为基础的税收政策,通过国际合作解决国际税收不正当竞争问题
二、税收公平原则与征税对象问题
税收竞争的经济和公共政策分析最早由蒂布特(Cha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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