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国际税法的发展趋势角度考察
从国际税法的发展趋势看,各国统一实行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是可行的。到1997年底,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已通过国内立法、签订双边或多边避免国际双重征税协定等方式,对居民税收管辖权加以限制。这种限制大体上包括:[1]一是放弃居民税收管辖权,实际上只行使单一的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2]如有的国家或地区全面放弃居民境外所得的征税权,不论居民还是非居民,一律仅就来源于境内的收入征税。二是从纳税主体的范围上进行限制,即对居民公司仅实行单一的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对居民自然人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3]有的国家放弃居民公司境外所得的征税权,但对居民自然人仍坚持境内外所得全面征税。三是从纳税客体上加以限制。有的国家对居民境外的某些收入免税,如瑞士对居民公司在境外设立的常设机构所取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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