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逃税与避税的概念
依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税收领域中的规避税收和违法犯罪行为分为两大类:逃税(Tax Evasion)和避税(Tax Avoidance)。
国际逃税、国际避税是各国国内逃税、避税活动在国际范围的延伸和发展。因此,有必要首先弄清逃税和避税的概念。
逃税是指纳税义务人违反税法的规定,不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不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逃税是违法行为,严重的逃税行为还构成犯罪行为。逃税的手段以欺诈行为为主,如隐匿应税收入、作假账、伪造单据等。许多国家的司法实践中,对逃税者的起诉往往是几个罪名,除逃税罪外,还有制作假文件罪等。中国法律中规定的偷税、漏税、出口骗税和制售假发票等,实际上都已包括在逃税这一法律概念中。
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或规定不明确之处,或税法上没有禁止的办法,作出适当的税务安排和税务策划,减少或者不承担其应该承担的纳税义务、规避税收的行为。避税并不直接违法,更不构成犯罪行为。避税行为在经济发达国家大量存在,在纳税人中已成为一种较普遍的现象,制订避税计划、策划避税等咨询服务业早已应运而生,一般由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此类服务。
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讲,逃税和避税是两种行为,在性质、手段以及由此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等方面,都存在着本质上的明显差别。我们可以从下两段联合国税收专家小组有关逃税和避税概念的比较中看出这些差别。
“严格意义上的逃税,是指纳税人故意或有意识地不遵守征税国法律的行为。从广义上说,逃税行为一般也包括那种纳税人因疏忽或过失而没有履行法律规定应尽的纳税义务的情形,尽管纳税人没有为逃税目的而采取有意的隐蔽的手段。”
“避税相对而言则是一个比较不甚明确的概念,很难用能够为人们所普遍接受的措辞对它作出定义。但是,一般地说,避税可以认为是采取某种利用法律上的漏洞或含糊之处的方式来安排自己的事务,以致减少他本应承担的纳税数额。而这种做法实际并没有违反法律。虽然避税行为可能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但避税所使用的方式是合法的,而且纳税人的行为不具有欺诈的性质。”[1]
从历史上看,避税概念的出现的较逃税晚,避税是税制发展到一定阶段,发展到相当复杂的程度,特别是税收有了一定程度的国际化才出现的。英国1906年第一次出现“合法避税”(Legal Avoidance)的说法,而且,此后近百年来,避税这一用语从来没有在有关税收,金融的法律中消失过。[2] 反避税是现代税制和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逃税与避税的区别,还表现在给行为人带来的不同法律后果方面。
逃税行为的法律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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