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免税法和抵免法之外,消除国际双重征税的措施还有扣除法和低税法。
一、扣除法
(一)扣除法的基本做法
扣除法(Foreign Tax Deduction),是指居住国对居民纳税人征收所得税时,允许该居民将其在境外已缴纳的税款作为费用从应税所得中扣除,扣除后的余额按相应的税率纳税。其计算公式为:
居住国应纳税额=(居民纳税人的国内外全部应税所得-国外已纳税额)×居住国税率
扣除法可用下面的例子予以说明,在此仍然采用上面阐述免税法和抵免法的条件。A国居民公司R在某一纳税年度的总所得为300万元,其中源自A国的所得为200万元,源自B国的收入为100万元。A国所得税率为35%,B国所得税率为20%和40%两种情况。
(1)在不实行扣除法的情况下:
R公司在A国的纳税额为300×35%=105(万元),在B国的纳税额为20万元或40万元。这样,R公司的总税负为125万元或145万元。
(2)在实行扣除制的情况下:
当B国税率为20%时,R公司在A国的应纳税额为(30020)×35%=98万元,其总税负为98+20=118(万元)。
当B国税率为40%时,R公司在A国的应纳税额为(30040)×35%=91万元,其总税负为91+40=13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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