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公平原则(Principle of Tax Equity)包括国际税收分配公平和涉外纳税人税负公平两个方面。这两种公平虽然处于两种不同的层面,但二者却紧密相连,相互影响。
一、国际税收分配公平原则
国际税收分配公平是指主权国家在其税收管辖权相互独立的基础上平等地参与国际税收利益的分配,使有关国家从对国际交易的所得等征税对象的课税中获得合理的税收份额。国家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是国际税法的重要调整对象之一。各国的涉外税收立法及其所签税收协定的一个重要目的就在于确保公平的税收分配。经合组织1995年《多国企业与税务当局转让定价指南》在序言中宣称,各成员国均把各国获得适当的税基作为国际税收的基本目标之一,也说明了国际税收分配公平原则的重要性。其实,在国际范围内,如果没有各国之间公平的税收分配,便没有税收的国际合作。
国际税收分配公平原则是国际经济法中公平互利原则在国际税法领域里的具体运用与体现。《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第10条规定,“所有国家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并且作为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有权充分地和切实有效地参加解决世界性的经济、财政金融以及货币等重要问题的国际决策过程,……并且公平地分享由此而来的各种效益。”将上述“公平地分享由此而来的各种效益”运用到国际税法领域,必然要求国际税收利益分配的公平。
实现国际税收分配的公平最关键的因素在于合理地确定各国之间税收管辖权的划分。在一项跨国所得中,一般至少要涉及两个国家,即所得来源地国和所得纳税人居住国。该两国可分别根据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和居民税收管辖权对同一跨国所得进行征税。为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发生,就必须对他们的税收管辖权进行划分。但如何进行划分,则涉及到两国税收利益的分配问题。税收管辖权的划分是确定国家之间税收分配关系的基础。强调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对所得来源地国或资本输入国较为有利,而强调居民税收管辖权则对居住国或资本输出国较为有利。当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的资本相互输出和输入能保持平衡时,那么无论实行怎样的税收管辖权,他们都可以实现税收的分配公平;但当这种资本的相互输出与输入并不能保持平衡时,就要对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和居民税收管辖权进行合理的划分,才能实现税收分配的公平。
一般地说,发达国家相互之间的资本输出入基本上是平衡的,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则不然,前者处于资本净输入地位,而后者处于资本净输出地位。因此,由发达国家组成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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