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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财税法新闻回顾(下)
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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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将于2005年1月1日开始实施。

  (1)事实:为了规范税务机关的欠税公告行为,督促纳税人自觉缴纳欠税,防止新的欠税的发生,保证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的。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并发布《欠税公告办法》。从2005年1月1日起,《欠税公告办法》将开始施行。

  (2)积极意义:《欠税公告办法》的发布实施,对深入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推动依法诚信纳税,保障国家税收利益,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依法发布欠税公告不仅是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也是税务机关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欠税公告与广大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

  (3)《欠税公告办法》的具体内容:税务机关应当按期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公告纳税人的欠缴税款情况。其具体内容包括:企业或单位欠税的,公告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经营地点、欠税税种、欠税余额和当期新发生的欠税金额;个体工商户欠税的,公告业户名称、业主姓名、纳税人识别号、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经营地点、欠税税种、欠税余额和当期新发生的欠税金额;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欠税的,公告其姓名、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欠税税种、欠税余额和当期新发生的欠税金额。

  

  2、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总局要求各级征收机关直接征收契税,停止委托代征。

  (1)事实:此次通知的目标在于加强契税的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征收机关要在2004年12月31日前停止代征委托,直接征收契税,并对有关要求作出规定。

  (2)具体内容:第一,要建立健全直接征收的管理制度。各地征收机关应按照方便纳税人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设置申报窗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制定、完善征管工作规程,建立、健全征收岗位责任制度。第二,要及时终止委托代征。现委托其他单位代征契税的征收机关,应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停止代征的日期并通知代征单位,及时办理票款结报手续,收回委托代征证书。2005年1月1日之后,各级征收机关一律不得委托其他单位代征契税。第三,要规范减免管理程序。征收机关应按照总局制定的关于《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统筹考虑征收管理和减免管理问题,规范契税减免申报程序,做好契税减免管理工作。第四,要争取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理解与支持。各级征收机关应积极向本地人民政府汇报情况,说明直接征收契税的财政意义,争取对直接征收契税的理解与支持。根据契税法规和相关政策协调与国土部门、房管部门的工作关系,确保“先税后证”,有效控制税源。

  

  3、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部分费用有关税收政策。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明确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部分收入如何征收流转税的问题,该规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执行。

   (1)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按照以下原则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

   第一,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

   第二,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2)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应冲减进项税金的计算公式调整为: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做好农业税灾歉减免工作。

  (1)事实: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出通知,要求做好2004年农业税灾歉减免有关工作。

  (2)农业税灾歉减免工作的意义:关系到千家万户受灾农民的切身利益。做好农业税灾歉减免工作是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也是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的具体体现。

  (3)农业税灾歉减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要求,对未免征农业税省份(地区)的受灾农户,继续按照“轻灾少减、重灾多减、特重全免”的原则,以降低税率后的依率计征税额为基础予以减免。《通知》还要求,乡(镇)农业税征收管理机关对拟减免对象和减免税额,要及时在各行政村或村民小组进行张榜公布,公布时间不得少于十天。同时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群众对公布的拟减免对象和减免税额等有异议的,乡(镇)农业税征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进行核实调整,并重新张榜公布,直至大多数群众认可为止。

  

  5、新华社:全国税务财政系统从四方面落实农业税减免。

  2004年10月21日,全国农业税收工作会议召开。今年以来,全国税务财政系统从四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保证了中央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相关政策落实到位。今年,中央先后做出了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部分地区免征农业税、降低农业税率,以及采取综合性政策措施,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决定。税务财政系统采取措施,积极落实各项减免政策。一是国家税务总局与有关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降低农业税税率和在部分粮食主产区进行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和取消农业特产税等文件,明确细化了有关政策。二是贯彻落实好工商税制中的涉农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制定下发了据实核减农业税计税土地的通知。四是认真检查农业税灾歉减免的落实情况。

  

  6、光明日报:欧盟将推出低关税奖励规定。

  近日,欧盟委员会宣布,那些执行《京都议定书》和其他有关人权、劳工标准和环境等国际条约的发展中国家,将获得欧盟较低关税的奖励。据悉,新的规则将从2006年1月开始实行,它们是一整套系统重组的一部分。欧盟通过这一系统来给予发展中国家贸易优惠待遇。对那些批准并实施27项“可持续发展和良好治理方面重要国际公约”的国家,欧盟委员会承诺将改善它们对欧盟市场的准入,并把这一点看作它对待外交事务与众不同的样板做法。欧盟委员会说:“常常有人谈论欧盟的‘软实力’,我们认为这一方案是个很好的例证,它表明了我们想如何运用这种软实力。我们想通过激励机制行事。”有资格纳入上述计划的发展中国家必须在2008年前执行所有相关公约,但官员们表示,这些国家将有“非常大的诱因”来这么做。这些国家将得到7200种产品系列的免关税待遇,其中包括农产品等很多敏感产品。相比之下,按照正常的优惠计划,上述产品中仅有40%享受免关税待遇。新规则仅对经济脆弱而多样化欠缺的较小国家适用。但是中国、印度、俄罗斯和巴西等出口大国不在其列。涉及的规则包括反对强迫劳动、童工、种族和性别歧视等方面的公约,以及一项协定,内容是保护工人组织起来集体议价的权利。该表单还引用了《京都议定书》、《卡塔赫纳议定书》,以及有关濒危物种保护、反对毒品和转移危险品垃圾的公约。《京都议定书》是有关全球变暖问题的协定,《卡塔赫纳议定书》则是处理基因改造有机体问题的公约。欧盟委员会同时还证实,从中国进口的纺织品和服装将不再享有优先准入地位。但拉米(Lamy)补充指出,鉴于中国的竞争优势和低生产成本,这一举措不大可能阻碍来自该国的进口。

  

  7、中国税务报:新西兰减税促增长。

  10月19日,新西兰政府表示,要减轻商业企业的税收,以促进国内经济的整体增长。在最近的一次会议上,新政府称,国内经济持续增长的趋势已受到国际油价高涨和其他外部因素的冲击。据报道,新西兰今年的经济增长率约为4%,通货膨胀率为2.5%,失业率已降到17年来的最低水平4%。但是,目前新西兰经济增长的趋势出现了放缓的迹象,这主要是因为近期国际油价持续高涨,以及美国经济强劲复苏的不确定性等。在这种情况下,新西兰政府提出降低税收。新财政部长迈克•库伦表示,对于商业企业而言,“减税的意义相当重大”,能够使他们以更多的方式、更强劲的势头参与竞争。据介绍,新政府打算降低公司所得税税率,目前这一税率为33%。迈克•库伦透露,议会最近将讨论减税问题,“减税的重点对象是公司、社团等。新西兰的大公司及较重要的本土中小企业也将获得更多的减税优惠。”

  

  8、中国贸易报:南非国际贸易终止对中国不锈钢餐具征收反倾销税。

  据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消息,近期,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终止自2003年10月起对原产于中国的不锈钢餐具的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南非调查机关认为,南非国内起诉企业所提交的信息存在严重缺陷,故不再继续对从中国进口的上述产品征收18.06兰特/千克和18.52兰特/千克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239320、73239390。

  

【作者简介】
    刘琳,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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