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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财税法新闻回顾(上)
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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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审计风险准则的制定。

  近日,“风险审计在中国”专题研讨会召开,风险审计准则的制定成为会议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的说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一直很重视对风险导向的审计方法的研究。中国风险审计规则的制定也正在起草当中,此次规则的制定基于对我国审计环境的深入分析,另外,借鉴了国际审计风险准则的通行规则。审计风险准则的主要内容是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应对。建立完善的风险审计制度将对注册会计师更好的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改进审计程序、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起到重大作用。

  2、我国外汇储备资产逾4700亿美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10月9日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表明,上半年我国外汇储备资产快速增长,达4706.39亿美元,较去年末增加673.88亿美元。 统计显示,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资本和金融项目呈现“双顺差”。经常项目顺差74.65亿美元。其中,货物出口顺差58.75亿美元,服务项目逆差58.92亿美元,收益项目逆差24亿美元,经常转移收入顺差98.82亿美元。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668.03亿美元。其中,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314.96亿美元,证券投资净流入277.10亿美元,其它投资净流入86.38亿美元。

  3、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出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支持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经国务院批准,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明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并自2004年7月1日起执行。此次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有:(1)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东北地区工业企业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除外),可在现行规定折旧年限的基础上,按不高于40%的比例缩短折旧年限。(2)缩短无形资产摊销年限。 东北地区工业企业受让或投资的无形资产,可在现行规定摊销年限的基础上,按不高于40%的比例缩短摊销年限。但协议或合同约定有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应按协议或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进行摊销。(3)提高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东北地区企业的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提高到每月人均1200元,具体扣除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平均工资水平,在不超过上述限额内确定。企业在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标准以内实际发放的工资可以在税前扣除。

  4、物流业有望不重复征税,减负方案获九部委通过。

  《中国税务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正在根据最近国家九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我国物流业发展的意见》精神,加紧制订有关物流业税收改革的具体办法。据悉,这是国家首次专门对物流企业制订税收政策。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人士介绍说,根据九部委颁发的意见,营业税和所得税将成为改革的重点。营业税方面的改革,即缴纳从营业收入减掉营业费用以后所得该缴的税。应当“合理确定物流企业营业税计征基数。物流企业将承揽的运输、仓储等业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对统一收取价款的,应以给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其他项目支出后的余额,为营业税的计税基数”。所得税方面,《意见》提出,“允许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统一缴纳所得税。物流企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设立的跨区域分支机构,凡在总部领导下,统一经营、统一核算、不设银行结算账户、不编制财务报表和账簿的,并以总部为集联网、实行统一规范管理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总部统一缴纳。”

  同时,该项《意见》对于物流企业的最大影响将是企业有望不再重复征税。目前物流行业存在的各种总包和分包形式是导致重复征税的重要原因,按照物业税改革的基本思路,营业税改革实施后,企业只需要统一收取价款,分包给别的单位,减掉分包部分后的才作为营业税的计税基数。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表示,将根据该《意见》精神,抓紧制定物流业税收政策改革的实施细则。由于物流行业的特殊性,每个物流企业的经营模式千差万别,所以国税总局需要对企业可能存在的情况进行调研后再制订实施细则。另外一个考虑是,根据该文件的主要精神平衡各行业税收的公平问题。因此,真正实施这些政策需要一个过程,但不会太久。

  5、财政部、国税总局明确宝马等车减征消费税的有关规定。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昌河牌和北斗星牌轻型客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关于宝马牌轿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关于猎豹牌轻型越野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关于昌河牌轻型客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关于海马牌HMc7l61轿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关于高尔夫奥迪及宝来牌系列轿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关于金旅牌轻型客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和《关于飞度牌轿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4]第165号),明确宝马等车减征消费税的有关规定。减免税的核心内容分别是,对江西昌河铃木汽车有限公司在规定的减税起止日期内生产销售的上述汽车,准予按应纳消费税税额减征30%;对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在2003年11月24日至2003年12月31日之间生产销售的BMW7250型和BMW7301型轿车准予按应纳消费税税额减征30%;对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在2003年3月5日至2003年12月31日生产销售的猎豹牌cFA6470F、CFA6470H型轻型越野车,在2003年4月10日至2003年12月31日生产销售的猎豹牌cFA2030c、cFA2030D型轻型越野车,准予按应纳消费税税额减征30%;对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在规定的减税起止日期内生产销售的上述轿车,准予按应纳消费税税额减征30%;对一汽海南汽车有限公司在2003年4月15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生产销售的海马牌HMc7161型轿车,准予按应纳消费税税额减征30%;对一汽一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在规定的减税起止日期内生产销售的上述轿车,准予按应纳消费税税额减征30%;对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在规定的减税起止日期内生产销售的上述汽车,准予按应纳消费税税额减征30%;对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在2003年9月10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生产销售的飞度(FIT)牌HG7130、HG7131型轿车,准予按应纳消费税税额减征30%。上述各项政策实行文到之日以前应减征的消费税可以在以后应交的消费税中予以抵减。

  6、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税务处理的有关问题。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税务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第1020号),明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下属的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子公司的成本费用税务处理问题。《通知》指出:(1)有限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各项管理及通讯全程全网服务,可以按照国税发〔2002〕128号文第三条规定的方法,以其实际发生的费用,确定服务总收费额,按各子公司接受服务的业务量或合理比例,向各子公司收取,并按规定计算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2)有限公司代表其子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合同,与其子公司共同接受其他企业服务,由有限公司代其子公司统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电路及网元租赁费、资源占用费、业务技术支撑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展览费、研究开发费、咨询费、审计费等,根据国税发〔2002〕128号文第五条规定,可以按照实际发生额向其子公司分摊,不作为有限公司的收入计算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3)有限公司于2001年和2002年先后以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名义两次发行130亿元人民币债券,此项债券资金中由有关子公司使用的部分,其实际发生的利息,应由有关子公司负担,并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给予扣除。上述利息采取由有限公司统一支付后分别由有关子公司负担的,应附有利息支付单据(复印件)及分摊计算表。(4)有限公司按照本通知第一、二条规定向其子公司分摊收取费用或收回代付费用时,可以采取按子公司间的总投资额、注册资本、销售收入、资产等参数项确定分摊数额。收取或收回费用时,可以采取按月或按季预收,年度清算的方法。有限公司向其子公司收取或收回上述费用时,应将收取或收回的费用名称、数额及具体分摊标准等,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其子公司,其中对代付费用,应附发票的复印件。如果发票数量较多,可将发票号码、金额等信息汇总后附送各子公司。子公司据此支付费用,并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5)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7.北京市国税局完成减免税普查任务。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北京市国税系统开展了旨在宣传减免税政策、促进减免税政策落实、强化减免税管理的普查工作。北京市国税系统各级领导对普查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管局长为组长的减免税普查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合理分工。市局八个职能处室密切配合,二十二个基层分局通力合作,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完成了普查范围的确定,减免税专用软盘的采购制作、发放回收,纳税企业软盘消号软件的编制应用,对纳税企业的政策口径解释、填报辅导以及减免税数据的采集汇总、分析上报等一系列相关工作。通过网站宣传,免费提供政策信息软盘,接受企业咨询等形式,进一步优化了北京市国税系统的纳税服务环境,达到了减免税普查的预期目的和效果。通过普查基本摸清了北京市减免税总量规模、减免项目及其行业分布等特征,对于全面分析减免税政策效应,切实提高减免税管理及服务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本次共普查229626户纳税企业和63651户个体工商户,其中享受减免的企业为17123户,占企业总数的7.5%,个体工商户为29399户,占个体工商户总数的46.2%。普查数据显示:2003年北京市国税系统减免税总额为176.4亿元,其中征前减免为153.9亿元,退库减免为18.7亿元,财政部门办理先征后返为3.8亿元。减免税几乎涉及了北京市国民经济所有行业,其中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受惠最多,与北京市的经济发展方向一致。

  8、山东省国税局明确出口企业“以退抵欠”工作岗责和程序。

  为切实加强对出口企业的税收管理,密切征、退税工作衔接,堵塞税收漏洞,山东国税近日下发专门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出口退税“以退抵欠”工作的岗责和程序。山东国税要求各级每月收到退税机关审批签发的“出口货物退税审批通知单”后,于一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或者将其转交计征部门办理退库手续。有关部门接到“出口货物退税审批通知单”后,要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综合征管软件开具收入退还书送交国库办理退库。对有欠增值税、消费税的企业要确保将退税款退到纳税人帐户上。山东国税同时规定,有关部门将收入退还书送交国库的同时,要将信息传递到征税部门,由征税部门向欠税企业的缴税帐户开户银行下达“暂停支付存款通知书”,并在银行通知退税款到帐的当日通知征税机关开具“税收缴款书”办理入库手续,同时向银行出具“解除暂停支付存款通知书”。对退税款5日内未到帐的要及时进行查询落实。征税部门应于次月5日前将当月办理的退税抵顶欠税情况传递至退税机关。为确保“以退抵欠”工作的顺利进行,山东国税进一步明确了征、退部门的职责划分。规定征税部门的职责为:及时了解和掌握辖区内出口企业的欠税情况,建立出口企业欠税情况档案;依据退税机关签发的退税审批单开具收入退还书,确保将退税款退到欠税企业指定缴税帐户上;负责办理退税抵顶欠税入库手续;及时传递与退税抵顶欠税有关的征税信息。退税部门的职责为:负责出口企业退税的审核、审批;及时将“退税审批单”转交给征税部门;负责将出口企业退税的有关信息传递给征税部门。

  9、拱北海关港澳零关税货物进口全国第一。

  自内地与香港、澳门签署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实施以来,拱北海关零关税货物通关顺利。今年1-8月全关进口港澳CEPA零关税货值突破2亿港币,成为全国CEPA零关税货物进口最多的海关,累计减免关税达1255万元人民币。根据CEPA的有关协定,符合CEPA原产于香港和澳门的产品进入内地时经申请可以享受零关税优惠政策,商品进口时免征关税。今年1-8月,拱北海关进口香港CEPA零关税货物值为2619万美元,货物主要为药品、工业用香料、服装等传统商品;自澳门进口CEPA零关税货值为16.4万美元。

  

【作者简介】
    刘琳,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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