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法总论 税法总论 财税法制史 外国财税法 国际财税法 财税法学人 青年学者论坛
财税法研究机构 财政法治建设 税收法治建设 财税官员论坛 财税法学者访谈 财税法论坛 财税法精品课程
您的位置:首页 »  财税法期刊 »  财税法评论 »  第1卷第4期 » 文章内容
财税法问答:注销税务登记与
变更税务登记有何联系和区别?
丁一

】【关闭】【点击:2207】
【价格】 1 元
【正文】

  答:从广义上讲,注销税务登记也是变更税务登记的一种。因为注销税务登记中所涉及的纳税人主体地位的变化,从严格意义上讲,也是原税务登记内容中的一项,因此,两者都应属于原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而依法办理的一种变更登记。但仔细分析,则会发现两者在法律上的意义是完全不同的。这表现在:变更税务登记中的纳税人的变化不是根本性的变化,如企业名称或业主姓名的改变,经济性质的改变,开户银行、注册资本的改变等等,这些变化都不会引起纳税人在税收征管中主体地位的变化,因此,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并不影响纳税人在法律地位上的存在。但注销 ...更多

【提示】 您好!没有登录不能阅读全部内容!如果您想继续阅读,请登录注册成为会员!

】【关闭
本栏其他文章
·外国财税法:韩国税制   (薛建兰 卢海燕)[2004/6/7]
·财税法问答:纳税人应如何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丁一)[2004/6/5]
·税法笑话:什么是税法?   (财税法网)[2004/6/5]
·财税法问答:什么情况下纳税人应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丁一)[2004/6/3]
·财税法辞典:便利原则   (李建人)[2004/6/3]
    联系我们 - 网站介绍 - 活动通知 - 祝贺网站开通   
本网站由 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北大法宝) 提供技术支持
版权所有© 财税法网 Copyright © www.cftl.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