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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问答:在开业登记中税务机
关应如何办理审核、发证及建档?
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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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答:(1)审核。税务机关的审核包括三部分:首先是对税务登记表的审核。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报送的税务登记资料,对其填报的税务登记表进行认真核对,检查填写内容是否准确属实,有无缺漏事项。对符合要求的税务登记表,办理确认纳税人识别号、核定税务登记有效期限,加盖税务机关印章或税务登记专用章,经办税务人员签章等工作;其次是对税种登记表的审核。税务机关应检查、核对填报内容是否准确,对填报符合要求的,应分税种填制税种登记表,确定税种、税目、税率、报缴税款的期限、征收方式和缴库方式等;再者是对企业报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的审核。如果审核无误,应办理核准手续,并根据纳税人对税务登记证副本的领取申请,确定核发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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