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端于1924年的税务上诉委员会,1942年改名为美国的税务法院,1969年改名为美国税务法院,并从行政分支地位改为立法法院(美国宪法第1款Article I Court)地位。税务法院法官共有19名,法官的税收专业知识丰富,专业化程度很高。税务法院总部设在华盛顿,纳税人可在当地等待税务法院法官巡回办案,也可以直接到华盛顿去提起诉讼,以避开当地公众的压力。税务法院不设陪审团,程序不同于民事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