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年12月1日
地点:北京大学凯原楼303室
8:30-9:00 签到,发放会议手册(论文集和议程)
9:00-9:30开幕式(30分钟)
主持人:刘剑文(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
9:05-9:15 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萧群常务副部长致辞
9:15-9:30 嘉宾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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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评论规则
评论人为四位的,前两位评论人评论第一位发言人论文,第三、四位评论人评论第二位发言人论文;评论人为五位的,前两位评论人评论第一位发言人论文,第三、四位评论人评论第二位发言人论文,第五位评论人可自由选择其中一位发言人论文评论。
2.按铃规则
每个单元的时间为70分钟或65分钟。每位发言人时间为15分钟(含主持人主持时间,2*15=30分钟);每位评论人时间为5分钟(4*5=20分钟;5*5=25分钟);自由发言时间15分钟,每人自由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每人还有1分钟时间时,按铃1次提示;时间到按铃2次提示;每超时2分钟按铃2次提示。
9:30-10:40 第一单元:财税法学学科发展的回顾与展望(70分钟)
主持人:徐孟洲(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徐爱国(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9:30-9:45 发言人:熊伟(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税法研究中心主任)
题目:财税法学研究的老问题与新视野
9:45-10:00发言人:席晓娟(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
题目:中国财税法学科科研项目分析报告
评论人:
10:00-10:05朱大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10:05-10:10施正文(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10:10-10:15黎江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10:15-10:20郝玲玲(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
10:20-10:25白晓峰(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
10:25-10:40自由发言
10:40-10:55茶歇(15分钟)
10:55-12:00第二单元 财税法学学科构建与体系反思(65分钟)
主持人:俞光远(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法案室原主任、研究员)
陈少英(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
10:55-11:10陈乃新(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论跨现有法学学科研究财税法来构建新财税法学
11:10-11:25张富强(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论税法的地位分类和体系
评论人
11:25-11:30任际(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
11:30-11:35叶姗(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11:35-11:40郑琳(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11:40-11:45李美云(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
11:45-12:00自由发言
12:00-13:30午餐
13:30-14:40 第三单元 财税法教学研究域外经验与理论创新(70分钟)
主持人:汤贡亮(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教授、院长)
廖益新(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
13:30-13:45 熊文钊(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中央对地方的财政控制
13:45-14:00朱丘祥(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房产税立法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评论人
14:00-14:05汤洁茵(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讲师)
14:05-14:10胡天龙(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博士)
14:10-14:15周序中(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
14:15-14:20孟庆瑜(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14:20-14:25 张泽平(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
14:25-14:40自由发言
14:40-15:50第四单元 财政法视野下的预算制度改革(70分钟)
主持人:张新民(西南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
杨秋林(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14:40-14:55金香爱(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财政社会学视野下的《预算法》修改
14:55-15:10李晓辉(厦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题目:对我国《预算法》修改中热点问题的思考
评论人
15:10-15:15张献勇(山东工商学院政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15:15-15:20蒋悟真(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15:20-15:25梁文永(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15:25-15:30许多奇(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经济法研究所副所长)
15:30-15:35 张智勇(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15:35-15:50自由发言
15:50-16:05 茶歇(15分钟)
16:05-17:15 第五单元 财税法现实热点与学理研讨(70分钟)
主持人:张怡(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
周道生(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教授)
16:05-16:20翁武耀(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讲师,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法学博士)
题目:意大利经验中的(财)税法研究和教学的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税法学科独立性的探讨”
16:20-16:35谭立(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教授、财税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
题目:税收本质与税收法律关系性质辨析
评论人
16:35-16:40史正保(兰州商学院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16:40-16:45 李俊明(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讲师)
16:45-16:50马永双(浙江农林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教授)
16:50-16:55翟继光(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
16:55-17:00 刘映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教授)
17:00-17:15自由发言
17:15-17:30闭幕式(15分钟)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主持并作总结发言
18:00-20:00 晚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