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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推进营改增试点
与地方税收法制建设”全国学术研讨会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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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尊敬的 先生/女士:

  

  由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广东省律师协会和广东省国际税收研究会主办,由暨南大学法学院、华南理工大学财经法研究所承办,由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等协办的“第五届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推进营改增试点与地方税收法制建设”全国学术研讨会”,以配合、广东等地继上海之后进行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拟于2012年11月17日—18日(星期六、日)在广州举行。我们诚挚邀请国内财税学、财税法学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及实务工作者前来与会参与研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讨会主题

  会议主题为“推进营改增试点与地方税收法制建设”。下设六个议题:(1)我国营改增试点改革的合法性与可行性;(2)营改增试点与广东现代服务业稳健发展;(3)营改增试点与结构性减税目标的实现;(4)国内外增值税立法的比较与借鉴;(5)营改增试点的扩围对我国现代服务业的冲击与影响;(6)营改增试点与纳税人的权利保障。

  

  二、会议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会议时间:2012年11月17-18日(星期六、日),其中外地嘉宾于7日(星期五)下午二时开始办理住宿等手续,本地嘉宾于16日上午八时四十分前报到。17日上午九时至下午六时举行研讨(其中上午九时正举行开幕式,下午六时举行闭幕式),届时将提供会议详细议程。18日组织外地学者参观游览(地点另定)。

  会议地点:广州市大学城华工大学城中心酒店。

  联系人: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张梦如华(15989142264)

  杨德超(13763321494)

  

  三、会议费用

  会议不收取会务等任何费用;免费提供餐饮及参观游览;但与会嘉宾往返广州的交通费及住宿费自理。

  

  四、论文要求、提交方式和时间

  论文要求与提交方式:请与会嘉宾围绕会议主题,参照附件中的论文写作规范撰写论文,通过电子邮件(标明“第五届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论文”)发送至联系人邮箱:aomeng215.2009@163.com(张梦如华);lovelu19880929@qq.com(杨德超)。会议论文集将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凡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的与会嘉宾可参评会议优秀论文,请在邮件主题栏和论文正文第一页注明“参评青年优秀论文”。

  论文提交时间:2012年10月30日—11月10日。

  

  

  

   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

  

   广 东 省 律 师 协 会

  

   广 东 省 国 际 税 收 研究会

  

   201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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